功能主治:用于促进幼儿正常生长发育,以及儿童及孕妇补充钙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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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袋含盐酸赖氨酸0.1g,磷酸氢钙0.1g。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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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兴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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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463 |
国药准字H4302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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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促进幼儿正常生长发育,以及儿童及孕妇补充钙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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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温开水冲服 |
口服。成人一次15~2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一日不超过80毫升。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5-8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8-10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10-12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12-15毫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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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高钙血症、高钙尿症患者禁用。2、含钙肾结石或有肾结石病史者禁用舒尔馨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3、类肉瘤病(可加重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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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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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促进幼儿正常生长发育,以及儿童及孕妇补充钙质。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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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钙剂按推荐剂量服用,少有不良反应,可有嗳气,便秘,腹部不适。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高钙血症和肾结石,易发生于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或患有肾功能损害时,表现为厌食、恶心、呕吐,便秘,腹痛,肌肉软弱无力,心律失常、意识模糊、高血压以及骨石灰沉着等。长期服用可致反跳性胃酸分泌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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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慢性腹泻或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患者慎用。2.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舒尔馨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3.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慎用。4.心室颤动者慎用。5.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期间慎用。6.长期或大剂量应用钙剂可致血清磷浓度降低。7.长期大量用本品应定期测血清钙浓度、尿钙排泄量;血清钾、镁、磷浓度;血压及心电图。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舒尔馨赖氨酸磷酸氢钙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