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鬼臼毒素。 |
黄芩、黄连、苦参、丹参、连翘、茵陈、虎杖、陈皮。辅料为倍他环糊精、糊精、二氧化硅。 |
|
生产企业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83 |
国药准字Z201200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活血散结适用于寻常性痤疮(肺胃热盛或兼胃肠湿热证)分级为一业级症见黑头粉刺、红色丘疹及浅表性小脓疱为主,或伴少量结节:新发生的炎性皮损肿痛;颜面油滑光亮,口干粘苦,大便秘结,尿黄;舌质红,苔黄腻或白,脉弦滑或滑数。 |
|
用法用量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④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4周。 |
|
副作用 |
1.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2.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3.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4.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5.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1个别患者出现轻度口干、轻度腹痛腹泻、食欲减退、胃痛等消化道不良反应。 2临床试验过程中,试验组1例患者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与用药可能无关。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清热燥湿、泻火解毒、活血散结适用于寻常性痤疮(肺胃热盛或兼胃肠湿热证)分级为一业级症见黑头粉刺、红色丘疹及浅表性小脓疱为主,或伴少量结节:新发生的炎性皮损肿痛;颜面油滑光亮,口干粘苦,大便秘结,尿黄;舌质红,苔黄腻或白,脉弦滑或滑数。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分能损害健康皮肤。 4.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5.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保持面部卫生,切忌以手挤压患处。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牌虚便溏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孕妇慎用,井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的情减量。 7.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 8.如有较多囊肿、脓疮、结节等损害者。应去医院就诊。 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