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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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钾。 |
主要组成成分:米氮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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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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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38 |
国药准字H2008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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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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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14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如持续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得超过6片。整片用水送服,饭前服用。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口服,可随水吞服,不要咀嚼。成人治疗起始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15mg(1/2片),而后逐步加大剂量以达最佳疗效,有效口服剂量通常为每天15-45mg(1/2片-1.5片)。有肝肾功能损伤的病人,米氮平的清除能力下降,因而这类病人用药时,应予以注意。米氮平的半衰期为20-40小时,因而用药可以一天一次,于睡觉前服下效果更佳。也可分服,早晚各一次。病人应持续服药,最好在症状完全消失4-6个月后再停药。合适的剂量在2-4周内就会有显著疗效。如效果不明显,可将剂量增加,直至最大剂量,如加量后2-4周内仍无显著疗效,应立即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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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溃疡患者禁用。2.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3.对使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物如布洛芬而诱发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史的患者禁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食欲增大及体重增加。(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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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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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尚无足够的临床试验结果可以用来评价瑞美隆对妊娠的影响。动物试验中该药对胚胎无致畸等毒副作用。2.虽然仅有极少量的药物成分可从动物的乳汁中分泌出来,由于缺乏临床试验数据资料,因此不建议哺乳期的病人服用该药。儿童用药:尚未证实该药对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因此儿童不宜使用该药。老年用药:由于来年患者对于米氮平的清除率降低,因此服用米氮平时应注意剂量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成人用药剂量,无效时应在医生密切观察下选择加量,已达到满意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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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快速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扭伤、牙痛、痛经、偏头痛。 |
用于抑郁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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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如果出现一种或一种以上的下列情况时,请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咨询医师:1.腹泻,胃肠气胀,胃疼,心口灼热或上腹部疼痛。2.异常疲倦或总体感觉不好。3.眩晕,食欲减退伴持续恶心和/或呕吐。4.呕血,黑便或尿血。5.皮肤改变,如:红斑或瘙痒症状等,以及罕见的皮疹。6.呼吸困难或呼吸短促。7.皮肤或巩膜黄染。8.持续的咽喉痛或发热。9.面部、双足或腿部肿胀。10.重症头痛。11.胸痛或咳嗽。如果出现其他不良反应也应立即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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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请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立即就医。3.60岁以上患者应根据体质情况谨慎使用。尤其对体弱和体重过轻的老年患者建议使用最低有效剂量。4.如果出现以下情况,需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本品:-曾经在服用疼痛抑制剂或抗炎类药物后出现胃肠道病变或胃疼或心口灼痛。-哮喘或过敏体质。—有胃肠道溃疡病史者。-患有心脏病或高血压。-患有肝脏或肾脏疾病。-患有出血性疾患或血液病(主要为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 |
1.多数抗抑郁药使用时,均有骨髓抑制的现象,表现为粒性白血球减少和粒性白细胞缺乏症,此症状多发生在用药后的4—6周内,停药后多数可恢复正常。在米氮平的临床研究中极少数病人也曾出现这种可逆性白细胞缺乏症,因此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如病人有发热、咽喉痛、胃痛及其它感染症状时应停止用药,并作周围血象检查。 2.对以下病症患者,应注意用药剂量并定期作仔细检查:(1)癫痫病及器质性脑组织综合症:临床经验证明使用米氮平治疗极少会引起不良反应。(2)肝肾功能不全者。(3)有心血管疾病,如传导阻滞、心绞痛及近期发作的心肌梗塞。这类病症应采取常规预防措施并谨慎服用其它药物。(4)低血压者。 3.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病人服用米氮平时应予以注意;(1)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者。(尽管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使用时极少引起不良反应)(2)急性狭角性青光眼的眼内压升高。(同样由于米氮平仅有微弱的抗胆碱能活性,情况很少发生)(3)糖尿病患者。 4.如病人出现黄疸应立即中止治疗。 5.此外,与其它抗抑郁药一样,下列情况也应加以注意:(1)用抗抑郁药物来治疗有精神分裂症及其它精神性病的患者,精神病症状有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