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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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奥美沙坦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司匹林。 化学名称:2-(乙酰氧基)苯甲酸。 分子式:C9H8O4 分子量:1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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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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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371 |
国药准字H61023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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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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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 |
口服。一日75mg~160mg,每日1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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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多达3275例患者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评价了奥美沙坦酯的安全性,其中约900例患者至少接受了6个月的治疗,525例以上患者接受了1年的治疗。结果显示,奥美沙坦酯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一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VS1%);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咽炎、鼻炎和鼻窦炎。咳嗽的发生率在安慰剂组(0.7%)和奥美沙坦酯组(0.9%)患者中相似。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低于1%大于0.5%的不良事件有:胸痛、乏力、疼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恶心、心动过速、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关节疼痛、关节炎、肌肉疼痛、骨骼疼痛、皮疹和面部水肿等。上述不良事件是否与傲坦有关尚不明确。实验室检查结果: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具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参数的变化与奥美沙坦酯较少具有相关性。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 μg/L后出现。 2.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症,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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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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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在妊娠头3个月应用本品可致畸胎,如脊椎裂、头颅裂、面部裂、腿部畸形,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和骨骼的发育不全。在人类也有报道在应用本品后发生胎儿缺陷者。此外,在妊娠后3个月长期大量应用本品可使妊娠期延长,有增加过期产综合征及产前出血的危险。在妊娠的最后2 周应用,可增加胎儿出血或新生儿出血的危险,在妊娠晚期长期用药也有可能使胎儿动脉导管收缩或早期闭锁,导致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及心力衰竭。曾有报道,在妊娠晚期因过量应用或滥用本品而增加了死胎或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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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用于预防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心肌梗死、心房颤动、人工心脏瓣膜、动静脉瘘或其他手术后的血栓形成。也可用于治疗不稳定型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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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激酶Ⅱ)的催化下血管紧张素I(ATⅠ)转化形成血管紧张素Ⅱ(ATⅡ)血管紧张素Ⅱ是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主要升压因子其作用包括收缩血管促进醛固酮的合成和释放刺激心脏以及促进肾脏对钠的重吸收奥美沙坦酯是一种前体药物经胃肠道吸收水解为奥美沙坦奥美沙坦为选择性血管紧张素Ⅱ1型受体(AT1)拮抗剂通过选择性阻断血管紧张素Ⅱ与血管平滑肌AT1受体的结合而阻断血管紧张素Ⅱ的收缩血管作用因此它的作用独立于ATⅡ合成途径之外奥美沙坦与AT1的亲和力要比与AT2的亲和力大12500多倍利用ACE抑制剂阻断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是许多治疗高血压药物的一个机制但ACE抑制剂也同时抑制了缓激肽的降解而奥美沙坦酯并不抑制ACE因此它不影响缓激肽这种区别是否有临床相关性尚不清楚对血管紧张素Ⅱ受体的阻断抑制了血管紧张素Ⅱ对肾素分泌的负反馈调节机制但是由此产生的血浆肾素活性增高和循环血管紧张素Ⅱ浓度上升并不影响奥美沙坦的降压作用 |
本品可抑制血小板聚集,而有抗血栓的作用,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血小板的环氧酶使血小板的环氧酶乙酰化,从而减少血栓素A2(TXA2)的生成,对TXA2诱导的血小板聚集产生不可逆的抑制作用;同时对二磷酸腺苷、肾上腺素诱导的血小板聚集也有抑制作用;还可抑制凝血酶、胶原、抗原-抗体复合物和某些病毒、细菌所致的血小板聚集及释放反应、自发性聚集;本品常规用量无抑制血管壁前列环素(PGI2)合成的作用,PGI2是TXA2的生理对抗剂,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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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动脉狭窄: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傲坦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分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免疫,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酯治疗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Ⅱ期和第Ⅲ期),直接作用于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傲坦。如果必须用药,应当告知这些孕妇关于药物对他们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波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曾经在子宫内与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接触过的婴儿应密切监测其血压过低,少尿和高血钾的情况,必要时做适当的治疗。4.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的低血压血容量不足或者低钠患者(例如那些使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在首次服用傲坦后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必须在周密的医疗监护下使用该药治疗。如果发生低血压,患者应仰卧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 2.对诊断的干扰: 可干扰尿酮体试验; 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 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 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 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 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 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 3.下列情况应慎用: 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 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 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 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 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 血小板减少者。 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