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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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司匹林59.3毫克,对乙酰氨基酚34.4毫克。 |
乳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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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桔王药业有限公司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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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1904 |
国药准字H10950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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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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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4~616~211~1.5一日3次7~922~271.5~210~1228~322~2.5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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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3.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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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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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尚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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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如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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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等肠杆菌属,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具良好抗微生物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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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只用于滴眼. 2.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