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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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沉香、肉豆蔻、广枣、广香、檀香、紫檀香、红花、天竺黄、北沙参。 |
川芎、当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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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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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75 |
国药准字Z200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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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活血化淤,通脉止痛。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属心血瘀阻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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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2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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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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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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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活血化淤,通脉止痛。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心绞痛属心血瘀阻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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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明显抑制肾上腺素引起的兔胸主动脉收缩,缓解血管平滑肌痉挛;可改善大鼠及犬急性心肌梗死程度;降低心肌耗氧量,增加冠脉流量,改善心肌供血供氧;抑制ADP诱导的血小板聚集;减轻动静脉旁路形成的血栓重量,并能延长血栓形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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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