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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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沉香、肉豆蔻、广枣、广香、檀香、紫檀香、红花、天竺黄、北沙参。 |
蒺藜粗皂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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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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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0275 |
国药准字Z200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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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活血化瘀,舒利血脉。用于胸痹心痛及缺血性中风恢复期,半身不遂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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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25粒,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连续服药28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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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口干、头晕、腹泻,上腹部不适及面部潮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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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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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心肺,理气,镇静安神。用于心肺火盛,胸闷不舒,胸肋闷痛,心慌气短。 |
活血化瘀,舒利血脉。用于胸痹心痛及缺血性中风恢复期,半身不遂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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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动物油脂食物。 2.患有出血性疾病及糖尿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一周后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有出血倾向患者慎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