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降压。用于高血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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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野菊花膏粉、珍珠层粉、盐酸可乐定、氢氯噻嗪、芦丁。 |
本品主要成分为培哚普利叔丁胺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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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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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91 |
国药准字H2010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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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降压。用于高血压症。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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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培哚普利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1、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2、已使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1)开始治疗之前三天,停止服用利尿剂。如果必要,以后可以再次加服利尿剂。(2)或由2mg开始治疗,并根据降压效果调整剂量。在治疗之前和治疗开始的最初15天内,建议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3、老年人(参阅:注意事项)由小剂量(2mg/天,早晨服药)开始治疗,如果必要,一个月之后,增加至4mg/天。假如以前的检查显示肾功能异常并非是由于年龄而造成,必要时可以根据病人的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参阅:下表)。肌酐清除率能精确显示老年人的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是根据血肌酐并用年龄,体重和性别修正,用公式计算:(140-年龄)*体重/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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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腹痛、腹泻或便秘、黄疸、肝功能异常、药物性肝炎、胆囊炎等。 2、精神及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嗜睡、郁郁、精神紧张、焦虑、烦燥不安、暂时性精神狂乱及其他行为变化、多梦或恶梦、幻视幻听等。 3、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皮炎、瘙痒、多汗、血管神经性水肿、脱发等,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 4、全身性:口干、乏力、过敏性反应、水肿、发热、疼痛、可乐定撤药反应、体重增加、洒精过敏等。 5、代谢和营养:低钾血症、低钠血症、高尿酸血症、血糖升高、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浓度升高、低氯性碱中毒或低氯低钾性碱中毒等。 6、泌尿系统: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尿潴留、夜尿增多、血尿、肾功能异常等。 7、呼吸系统:咳嗽、憋气、呼吸困难等。 8、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血压过低、晕厥、胸闷、心悸、心跳过缓、心电图异常(如:窦房结阻滞、交界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心力衰歇等。 9、血液系统:紫癜、牙龈出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Coombs试验弱阳性。 10、生殖系统:男性性功能降低、男性乳腺发育。 11、骨骼肌肉系统:肌肉或关节疼痛、下肢痉挛。 12、视觉:眼睛干燥、眼睛灼痛、视 |
临床副作用: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或睡眠紊乱,痛性痉挛;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3.少数病例皮疹;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参阅:警告).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肾衰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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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不明确。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品组份氢氯噻嗪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用药:老年人服用本品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试验无致畸报道。儿童用药:儿童使用培哚普利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开始治疗之前应检查肾功能和血钾(参阅用法用量)起始剂量应根据血压变化进行调整在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则更应谨慎以免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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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降压。用于高血压症。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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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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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其他药物一样,本品对部分人可能有不良反应,如胃肠道不适、眩晕、痉挛、局部皮疹;干咳偶有出现。若上述情况持续,请通知您的医师。 2.在下述情况下禁止使用本品:以前对培跺普利有过敏反应,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 3.接受血液透析的病人可能有过敏反应,应慎用。 4.无论是意外或有意服药过量,预测的症状和体征都与低血压有关。必须立即通知医师,除洗胃外,应立即建立静脉通道作等渗盐水输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