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替代泪液治疗角结膜炎干燥症、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湿润所产生的干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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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A棕榈酸酯10mg/g(1000IU),聚羟乙烯(carbopo)9803.5mg/g。保存剂为盐溴棕三甲铵0.1mg/g。 |
活性成份:草酸艾司西酞普兰。化学名:S(+)-1-(3-二甲氨丙基)-1-(4-氟代苯基)-1,3-二氢异苯并呋喃-5腈草酸盐结构式:分子式: C20H21FN2O·C2H2O4;分子量:41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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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顾瑞特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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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200 |
国药准字H2013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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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替代泪液治疗角结膜炎干燥症、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湿润所产生的干眼症。 |
治疗抑郁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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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或儿童,每天3-4次,每次一滴,或视需要,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而度,保持药管垂直,滴1滴于结膜囊内。 |
1.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2.用量: 抑郁障碍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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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的任何成份过敏者。 |
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详情请遵医嘱或阅读产品详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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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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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数据有限。在大鼠的生殖毒理研究中观察到胎儿毒性作用(仔鼠体重减轻和轻微的成骨延迟),但对仔鼠的发育无影响且致畸发生率无增加。 本品用于孕妇的临床资料有限。本品不应用于孕妇,只有明确需求时且慎重考虑其风险/利益后方可使用。(详情请见产品说明书) 2.哺乳期妇女: 艾司西酞普兰可在乳汁中分泌,哺乳妇女不应接受本品治疗或在用药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抗抑郁药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给药组发生与自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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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替代泪液治疗角结膜炎干燥症、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湿润所产生的干眼症。 |
治疗抑郁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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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滴用后偶有短暂轻微的烧灼感,眼睑粘着及/或视力模糊,极少发生过敏反应。 |
详情请咨询医师或阅读产品详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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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用本品时,应先取下隐形眼镜,用后30分钟方可配戴。使用后请即盖上管盖。不要触及管口。应用本品后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的患者,在视力恢复前最好避免驾驶车辆或者操作机械装置。避免儿童误取。 |
抗抑郁剂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在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发现本品治疗组发生与自 杀相关的行为(自 杀企图和自杀观念)和敌意(攻 击性,对抗行为和易怒)的频率高于安慰剂组。即使是为了临床需要,仍需密切监测患者的自 杀征兆。(详情请阅读产品详细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