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替代泪液治疗角结膜炎干燥症、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湿润所产生的干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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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生素A棕榈酸酯10mg/g(1000IU),聚羟乙烯(carbopo)9803.5mg/g。保存剂为盐溴棕三甲铵0.1mg/g。 |
制何首乌、菟丝子(炒)、茯苓、当归、枸杞子(酒蒸)、补骨脂(黑芝麻炒)、补骨脂(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滑石粉、虫白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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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顾瑞特制药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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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200 |
国药准字Z20026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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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替代泪液治疗角结膜炎干燥症、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湿润所产生的干眼症。 |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牙齿摇动,盗汗,筋骨软弱,腰腿酸软,带下清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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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或儿童,每天3-4次,每次一滴,或视需要,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而度,保持药管垂直,滴1滴于结膜囊内。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淡盐汤或温开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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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的任何成份过敏者。 |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能引起肝生化指标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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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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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替代泪液治疗角结膜炎干燥症、泪膜不稳定或角膜缺乏湿润所产生的干眼症。 |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牙齿摇动,盗汗,筋骨软弱,腰腿酸软,带下清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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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滴用后偶有短暂轻微的烧灼感,眼睑粘着及/或视力模糊,极少发生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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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应用本品时,应先取下隐形眼镜,用后30分钟方可配戴。使用后请即盖上管盖。不要触及管口。应用本品后出现暂时性视力模糊的患者,在视力恢复前最好避免驾驶车辆或者操作机械装置。避免儿童误取。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该药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