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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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沙库巴曲缬沙坦钠 |
丹参,槐花,川芎,三七,红花,降香,赤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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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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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54 |
国药准字Z35020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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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理气止痛,活血化瘀。用于气滞血淤所致胸痹,证见胸闷、胸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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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诺欣妥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参见[药代动力学])。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6~8片,一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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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诺欣妥可导致以下具有临床意义的不良反应:血管性水肿、低血压、肾功能损害、高钾血症,详见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
孕妇忌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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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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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射血分数降低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Ⅱ-Ⅳ级,LVEF≤40%)成人患者,降低心血管死亡和心力衰竭住院的风险。沙库巴曲缬沙坦钠片可代替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与其他心力衰竭治疗药物(例如:β受体阻断剂、利尿剂和盐皮质激素拮抗剂)合用。 |
理气止痛,活血化瘀。用于气滞血淤所致胸痹,证见胸闷、胸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症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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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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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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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