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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非处方药 医保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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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解毒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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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清热解毒口服液
清热解毒口服液
萘敏维滴眼液
萘敏维滴眼液
主要成分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辅料为蔗糖。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萘唑林,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12。

生产企业

河北扁鹊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三超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120

国药准字H200658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侯者。

适用于眼疲劳、结膜充血、眼痒等不适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滴眼。一日3~4次,一次1~2滴。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加滴眼液次数

副作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侯者。

适用于眼疲劳、结膜充血、眼痒等不适症状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儿童,尤其是婴儿使用可能会发生中枢神经抑制,导致昏迷和体温显著下降。因此,婴儿和儿童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