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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沙坦酯片

奥美沙坦酯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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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沙坦酯片
奥美沙坦酯片
奥美沙坦酯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奥美沙坦酯片
奥美沙坦酯片
厄贝沙坦片
厄贝沙坦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

生产企业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0054

国药准字J201710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2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经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 剂量大于40mg未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 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 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通常建议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每日150mg,饮食对服药无影响。在患有2型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治疗初始剂量应为150mg每日一次,并增量至300mg每日一次,作为治疗肾病较好的维持剂量。请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在多达3275例患者的对照临床试验中评价了奥美沙坦酯的安全性,其中约900例患者至少接受了6个月的治疗,525例以上患者至少接受了1年的治疗。结果显示,奥美沙坦酯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不良事件通常轻微且短暂,并与剂量、性别、年龄及种族差异无关。 在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接受奥美沙坦酯治疗的患者中唯一的1项发生率大于1%且高于安慰剂治疗组的不良事件是头晕(3%对1%)。 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大于1%的不良事件有 :背痛、支气管炎、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腹泻、头痛、血尿、高血糖症、高甘油三酯血症、流感样症状、咽炎、鼻炎和鼻窦炎。 咳嗽的发生率在安慰剂组(0.7%)和奥美沙坦酯组(0.9%)患者中相似。 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低于1%大于0.5%的不良事件有 :胸痛、乏力、疼痛、外周性水肿、眩晕、腹痛、消化不良、肠胃炎、恶心、心动过速、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高尿酸血症、关节疼痛、关节炎、肌肉疼痛、骨骼疼痛、皮疹和面部水肿等。上述不良事件是否与服用本品有关尚不明确。 实验室检查结果 :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实验室参数的变化与奥美沙坦酯极少具有相关性。 血红

以下列出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采用如下定义约定: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非常罕见(<1/10000=。 用于高血压:在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在厄贝沙坦组(56.2%)与安慰剂组(56.5%)间无差异。由于临床或实验室不良事件而终止治疗的发生率,厄贝沙坦治疗组(3.3%)要小于安慰剂组(4.5%)。不良事件发生与剂量(在推荐的剂量范围内)、性别、年龄、种族或治疗期无关。 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有1965名患者接受厄贝沙坦,以下是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 神经系统异常:常见:眩晕 心脏异常:不常见: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不常见:潮红 呼吸、胸、膈异常:不常见:咳嗽 胃肠道异常:常见:恶心/呕吐;不常见:腹泻、消化不良/胃灼热 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不常见:性功能障碍 全身性异常及给药处情形:常见:疲劳;不常见:胸痛 调查报告:常见:接受厄贝沙坦治疗组普遍观察到血浆肌酸激酶水平明显增加(1.7%)。但增加者中无一与临床可识别的骨骼肌事件有关。 用于伴有肾病的高血压和2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当孕妇在怀孕中期和后期用药时,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引起正在发育的胎儿损伤,甚至死亡。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本品。目前没有孕妇使用本品的临床经验。目前尚不清楚奥美沙坦是否可以经母乳分泌,但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有少量分泌。因为对哺乳新生儿有潜在的不良影响,必须考虑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以决定终止哺乳或者停药。儿童用药:尚未建立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期数据。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在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药效或者安全性方面的总体差异,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但是不能排除某些年龄较大的个别患者敏感性较高的可能。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 :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在计划妊娠前应转换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妊娠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查出怀孕,应尽快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泌乳 :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人乳汁中尚不清楚。厄贝沙坦能分泌入鼠的乳汁中。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尽管75岁以上的病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调节剂量。

成分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2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肾动脉狭窄有报道称:ACE抑制剂可能使单侧或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血肌酐或者血尿素氮(BUN)升高,但还没有在此类患者中长期使用本品的经验,但是可能会出现类似的结果。 2.肾功能损害在那些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使用ACE抑制剂和AT1受体拮抗剂,可能出现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罕见)。在此类患者中使用奥美沙坦治疗预期也可能有类似的结果。 3.胎儿/新生儿发病和死亡对D类妊娠(第II期和第III期),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药物与胎儿和新生儿的损伤有关,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全、无尿症、可逆转或者不可逆转的肾功能衰竭和死亡。也有羊水过少、早产、子宫内生长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尽管目前尚不清楚是否与用药有关。一旦发现妊娠,应当尽快停止使用本品。如果必须用药,应当告知这些孕妇关于药物对她们胎儿的潜在危害,并进行系列超声波检查来评估羊膜内的情况。 曾经在子宫内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接触过的婴儿应密切监测其血压过低、少尿和高血钾的情况,必要时作适当的治疗。 4.血容量不足或

血容量不足患者 :对于服用强效利尿剂,饮食中严格限盐以及腹泻、呕吐而使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时可能会发生症状性低血压,特别是在首剂服用后。在开始服用本品之前应纠正这些情况。 肾血管性高血压 :存在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个功能肾的动脉发生狭窄的患者,使用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时,发生严重低血压和肾功能不全的危险增加。尽管本品的研究中没有发现这种情况,但使用时应考虑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类似效应。 肾功能损害和肾脏移植 :当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时,推荐对血清钾和肌酐定期监测。没有关于近期行肾移植患者使用本品的经验。 合并有2型糖尿病和肾脏疾病的高血压患者 :在所有的亚组中,对晚期肾脏疾病患者研究结果进行分析显示,厄贝沙坦对肾脏和心血管事件的效应是不一致的。尤其是本品似乎对妇女和非白种人群受益较少。 高钾血症 :就如其它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使用本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高血钾,尤其是存在肾功能损害、由于糖尿病肾损害所致的明显蛋白尿和/或心力衰竭。建议密切监测这些患者的血清钾水平。 锂剂 :不建议本品和锂剂合用。 主动脉和二尖瓣狭窄,肥厚梗阻性心肌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