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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处方药 医保乙类 国产

上药东英(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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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
非诺贝特胶囊
非诺贝特胶囊
主要成分

培哚普利叔丁胺。

非诺贝特

生产企业

上药东英(江苏)药业有限公司

RECIPHARM FONTAINE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3146

H201006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明显。但本品不能完全代替饮食控制疗法,只能用作在控制饮食基础上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培哚普利叔丁胺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原发性高血压:1.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检测疗效。200mg的微粒化胶囊每日仅需服...

副作用

临床副作用: 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或睡眠紊乱,痛性痉挛 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 3.少数病例皮疹 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 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 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奎根水肿)(参阅:警告) 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 1.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和肾衰患者。 2.在肾小球肾病患者,ACE抑制剂可引起蛋白尿。 3.高血钾,通常为一过性。 4.已报道贫血(参阅:注意事项)发生于服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特殊病人(肾移植,血液透析)。

发生率约有2%-15%。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它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试验无致畸报道,但是,在几种物种发现有胚胎毒性。在临床试验中:无流行病学研究。在妊娠最初三个月内服用ACE抑制剂的个别妊娠者,未发现药物引起先天性畸性;在妊娠的4至9个月里,特别是直到分娩时,服用ACE抑制剂的孕妇,具有肾损害的危险,表现为:降低胎儿肾脏功能并可能伴有羊水过少。新生儿肾衰合并低血压和高血钾甚至无尿(可逆或不可逆)。在整个妊娠期间服用ACE抑制剂治疗,有少数颅穹隆畸形报告。因此:药物引起畸形的危险较低。在治疗中意外发现妊娠的病例,不定要终止妊娠。但应做B超监测颅穹隆的发育。另一方面,在服用ACE抑制剂时发现怀孕者,必须停止服药,而且在整个妊娠中不再服用。在妊娠的4-9个月里,禁用培哚普利。哺乳:由于缺乏药物进入母乳的资料,母乳喂养的母亲禁止服用培哚普利。儿童用药:儿童使用培哚普利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开始治疗之前,应检查肾功能和血钾(参阅:用法用量)。起始剂量应根据血压变化进行调整,在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则更应谨慎,以免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成分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明显。但本品不能完全代替饮食控制疗法,只能用作在控制饮食基础上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氯贝丁酸衍生物类血脂调节药,通过抑制极低密度脂蛋白和甘油三酯的生成并同时使其分解代谢增多,降低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甘油三酯;还使载脂蛋白A1和A11生成增加,从而增高高密度脂蛋白。本品尚有降低正常人及高尿酸血症患者的血尿酸作用。动物实验表明,非诺贝特具有致畸性和致癌性。

注意事项

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g 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肝功能试验;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b 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