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病。2.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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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左氨氯地平。化学名称:(S)-(-)3-乙基5-甲基-2-(2-氨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其结构式为:分子式:C20H25N2O5Cl·C6H6O3S分子量:567.05 |
本品主要成分为培哚普利叔丁胺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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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施维雅(天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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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814 |
国药准字H20103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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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病。2.心绞痛。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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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治疗高血压和心绞痛的初始剂量为2.5mg,一日1次;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5mg,一日1次。2.本品与噻嗪类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合用时不需调剂量。 |
培哚普利片必须饭前服用,因为食物改变其活性代谢产物培哚普利拉的生物利用度。培哚普利每天服用一次。1、无水钠丢失或肾衰(即正常情况下):有效剂量为4mg/天,早晨一次服用。根据疗效,剂量可于三至四周内逐渐增至最大剂量8mg/天。如果必要,可合并使用排钾利尿剂以进一步降低血压。2、已使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患者:(1)开始治疗之前三天,停止服用利尿剂。如果必要,以后可以再次加服利尿剂。(2)或由2mg开始治疗,并根据降压效果调整剂量。在治疗之前和治疗开始的最初15天内,建议监测血肌酐和血钾水平。3、老年人(参阅:注意事项)由小剂量(2mg/天,早晨服药)开始治疗,如果必要,一个月之后,增加至4mg/天。假如以前的检查显示肾功能异常并非是由于年龄而造成,必要时可以根据病人的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参阅:下表)。肌酐清除率能精确显示老年人的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是根据血肌酐并用年龄,体重和性别修正,用公式计算:(140-年龄)*体重/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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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患者对本品能很好地耐受。1.较少见的副反应是头痛、水肿、疲劳、失眠、心、腹痛、面红、心悸和头晕;2.极少见的副反应为瘙痒、皮疹、呼吸困难、无力、肌肉痉挛和消化不良;3.与其他钙拮抗剂相似,极少有心肌梗塞和胸痛的不良反应报道,而且这些不良反应不能与病人本身的基础疾病明确区分;4.尚未发现与本品有关的实验室检查参数异常。 |
临床副作用:1.头痛、疲倦,眩晕,情绪或睡眠紊乱,痛性痉挛;2.体位性或非体位性低血压(参阅:注意事项);3.少数病例皮疹;4.胃痛,厌食,恶心,腹痛,味觉障碍;5.已报道干咳与服用ACE抑制剂有关,其特点为持续性。但停药后干咳消失,如有上述情况,应考虑这种症状可能是由药物引起的;6.极少见:血管神经性水肿(参阅:警告).对实验室指标的影响:血尿素和血肌酐中度升高,停止治疗后可恢复。这种升高多见于合并肾动脉狭窄、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肾衰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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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无其他更安全的代替药物和疾病本身对母子的危险性更大时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尚无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渐增量为妥。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试验无致畸报道。儿童用药:儿童使用培哚普利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开始治疗之前应检查肾功能和血钾(参阅用法用量)起始剂量应根据血压变化进行调整在有水钠丢失的病例则更应谨慎以免引起血压突然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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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高血压病。2.心绞痛。 |
高血压与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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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在肝功能受损时使用本品应十分小心。 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肾功能损害患者可以采用正常剂量。 3.本品不被透析。 |
1.与其他药物一样,本品对部分人可能有不良反应,如胃肠道不适、眩晕、痉挛、局部皮疹;干咳偶有出现。若上述情况持续,请通知您的医师。 2.在下述情况下禁止使用本品:以前对培跺普利有过敏反应,妊娠、哺乳期妇女,儿童。 3.接受血液透析的病人可能有过敏反应,应慎用。 4.无论是意外或有意服药过量,预测的症状和体征都与低血压有关。必须立即通知医师,除洗胃外,应立即建立静脉通道作等渗盐水输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