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体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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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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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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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098 |
国药准字H20052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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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体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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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每日1次,每次1片,空腹或进餐时使用,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推荐患者可对单一成份(即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进行调整。本复方用于单独使用氢氯噻嗪或厄贝沙坦150mg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每日1次剂量大于厄贝沙坦300mg/氢氯噻嗪25mg。必要时,本品可以合用其它降血压药物(见【药物相互作用】)。 |
含服或吞服,也可加水分散后口服,一次10~20mg(半片~1片),一日2次(两次服药之间相隔7小时),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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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出现的不良反应总体上是轻度和暂时的。在安慰剂对照与合用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的临床试验中,由于任何临床和实验异常而导致治疗中断的事件,在合用厄贝沙坦和氢氯噻嗪治疗组少于安慰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性别、年龄、种族或剂量无关。在汇总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使用不同治疗剂量(范围为:厄贝沙坦/氢氯噻嗪为37.5mg/6.25mg-300mg/25mg)的干血压患者中,可能和很可能有关或者尚不知是否与治疗有关的临床不良事件,发生率大于等于1%的不良反应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
一般无严重不良反应,可见头痛、头胀、心悸、头晕、面红、恶心、皮疹、胃肠不适、行走不稳等反应。头痛等现象可在继续服用后逐渐消失。偶有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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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知对本品活性成份或其中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或对其它磺胺衍生物过敏者(氢氯噻嗪是一种磺胺衍生物)。严重的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顽固性低钾血症,高钙血症;严重肝功能损害,胆汁性肝硬化和胆汁郁积。【注意事项】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4.药物的相互作用: 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还没有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试验研究。2.对鼠和兔的生殖性研究表明,在达到母体致毒剂量,未发现单硝酸异山梨酯对胚胎有害性。因为动物实验并不总能预见人类的反映,所以只能在必须需要,并严格在医生监控下,孕妇才能服用本品。3.单硝酸异山梨酯是否会排泄到乳汁中尚未可知,对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对于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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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该固体剂量复方用于治疗单用厄贝沙坦或氢氯噻嗪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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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钠的缺失。 2.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剂量。并且要注意血尿素氮、血清肌酐和血钾的变化。作为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抑制的结果,个别敏感的患者可能产生肾功能变化。 3.过量服用本品后可出现低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动过缓,应采用催吐、洗胃及支持疗法。厄贝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被排出体外。 4.药物的相互作用: 本品与氢氯噻嗪、地高辛、华法令、硝苯吡啶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但与利尿剂合用时应注意血容量不足或因低钠可引起低血压。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等)合用时,应避免血钾升高。与洋地黄类药如地高辛、β-阻滞剂如阿替洛尔、钙拮抗剂如硝苯吡啶等合用不影响相互的药代动力学。 5.肝功能不全、轻中度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不需调节剂量。 6.儿科使用:尚没有小于18岁患者用药安全性的资料。 |
1.本品不适合治疗急性发作的心绞痛。 2.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本品应十分注意,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低充盈压患者,例如急性心肌梗死,左心衰竭;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患者;伴有颅内压增高的疾病,直立性低血压。 3.少数患者可能对硝酸盐产生特异反应,例如产生昏厥。 4.患有严重的大脑多发性硬化症者,使用本品应极度谨慎。 5.长期用药可出现耐受性,尤其在单硝酸异山梨酯的血药浓度高且稳定时更是如此,因此建议将剂量保持在最低水平,并且服用当日最后一剂时,其时间不应迟于晚饭时间。 6.治疗期间应避免饮酒,否则会使本品扩血管作用增强。 7.本品会影响患者驾驶或机械操作的反应速度。 8.在使用本品期间,不可服用西地那非。 9.不可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撤药时出现心绞痛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