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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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活性成份:盐酸尼莫司汀。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拉秦钠,其化学名称为:3,3′-偶氮双(6-羟基苯甲酸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4H8N2Na2O6分子量:34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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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同盟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诺维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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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686 |
国药准字H2009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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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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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本剂按每5mg溶于注射用水1ml的比例溶解下述剂量,供静脉或动脉给药。1.以盐酸尼莫司汀计,按体重给药,1次给2-3mg/kg,其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2.以盐酸尼莫司汀计,将1次量2mg/kg,隔1周给药,2-3次后,据血象停药4-6周,再次给药,如此反复,直到临床满意的效果。 |
口服,治疗开始一日1g(4粒),分次服用,以后逐渐提高剂量至一日3g(12粒),分3~4次服用。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长期维持治疗成人0.5g(2粒),一日2次,儿童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本品应在进餐时伴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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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1.骨髓功能抑制患者(据报道,会出现白细胞减少等骨髓功能抑制的不良反应)。2.对本品有严重过敏症既往史患者。 |
最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通常短暂,发生于治疗开始或增加剂量时。减少本品用量或与食物共服,腹泻会得到控制。还可发生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消化不良、腹痛、皮疹、头痛、头晕、失眠、关节痛、白细胞减少及短暂性焦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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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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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用药也缺乏临床经验,应慎重。儿童用药:推荐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维持剂量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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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脑肿瘤、消化道癌(胃癌、肝癌、结肠、直肠癌)、肺癌、恶性淋巴瘤、慢性白血病等。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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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0.1%;有时:0.1-5%;发生率不明:5%以上或不明频度)(1)重大不良反应1)骨髓抑制: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有时出现出血倾向、骨髓抑制、全血细胞减少等,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周围血象检查,若发现异常应作适当处理。2)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偶出现间质性肺炎及肺纤维症。(2)其他不良反应1)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若出现此类过敏症状,应停药。2)肝脏:有时出现AST、ALT等上升。3)肾脏:有时出现BUN上升、蛋白尿。4)消化道:出现食欲不振、恶心、欲吐、呕吐,有时出现口内炎、腹泻等。5)其他:有时出现全身乏力感、发热、头痛、眩晕、痉挛、脱发、低蛋白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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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用(1)肝肾功能损害患者。(2)合并感染症患者(因白细胞减少,降低对感染的抵抗力)。(3)水痘患者(会出现致死性全身障碍)。2.会引起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不良反应,因此每次给药后至少6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查等),充分观察患者状态。若发现异常应作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理。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不良反应呈迁延性推移,因此应慎重给药。3.应充分注意感染症及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4.小儿用药应慎重,尤应注意不良反应的出现。5.小儿及育龄患者用药时,应考虑对性腺的影响。6.给药途径: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7.本品与其他药物配伍有时会发生变化,故应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8.本品溶解后应速使用,因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9.静脉内给药时,若药液漏于管外,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及坏死,故应慎重给药以免药液漏于管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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