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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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是福辛普利钠。 |
黄芪、丹参、人参、茯苓、三七、水蛭、红花、川芎、山楂、蒲黄、制何首乌、葛根、黄芩、玄参、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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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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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148 |
国药准字Z2004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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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益气活血,化瘀止痛。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型心绞痛I、II级,中医辩证属气虚血瘀证者,症见胸痛,胸闷,心悸气短,神疲乏力,面色紫暗,舌淡紫,脉弦而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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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岁的儿童的用法与用量如下:不用利尿剂治疗的高血压病人:初始剂量为一次(10mg),一日1次。剂量范围为一次1-4片(10mg-40mg),一日1次,与进餐无关。约4周后,根据血压的反应适当调整剂量。剂量超过一日4mg,不增强降压作用,如果用本品不能充分控制血压,可加用利尿剂。详见说明书。 |
饭后温开水送服。一次3粒,一日3次,42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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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头晕、咳嗽、上呼吸道症状、恶心或呕吐、腹泻和腹痛、心悸或胸痛、皮疹或瘙痒、骨骼肌疼痛或感觉异常、疲劳和味觉障碍。在治疗心力衰竭的试验中,与其它ACE抑制剂相同,可引起低血压,包括直立性低血压。偶有报道用ACE抑制剂治疗的病人发生胰腺炎,在某些病例已被证明是致命的。副作用的发生率和类型在年轻病人和老年病人之间无区别。实验室检查显示有轻度暂时性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值减少,偶见血尿素氮轻度升高。 |
个别患者服药初可感头昏或头胀,继续服用或减量症状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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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透过胎盘,在妊娠中、晚期应用可致胎儿损害,甚至死亡。另外福辛普利拉可分布如乳汁,故本品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中禁用。儿童用药:对小儿用药的研究尚不充分。在新生儿和婴儿,有引起少尿和神经异常的危险,可能与本品引起血压降低后肾与脑缺血有关。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不需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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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和心力衰竭。治疗高血压时,可单独使用作为初始治疗药物,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治疗心力衰竭时,可与利尿剂合用。 |
益气活血,化瘀止痛。用于冠心病稳定型劳累型心绞痛I、II级,中医辩证属气虚血瘀证者,症见胸痛,胸闷,心悸气短,神疲乏力,面色紫暗,舌淡紫,脉弦而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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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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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孕期、月经期妇女慎用。 2.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3.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临床试验资料。 4.本品具有引湿性,打开包装后请尽快服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