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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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磷酸川芎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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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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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国药准字H20051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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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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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50~100mg(10~20丸),一日3次,1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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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偶见胃部不适、口干、嗜睡等,饭后服用可避免或减轻。偶见药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发生,停药后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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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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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形成、脑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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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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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脑水肿或少量出血者与缺血性病血管病鉴别困难时应慎用。 2.本品酸性较强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 3.对冠心病患者在静脉商注时应注意观察心脏、血压变化。 4.血压低者慎用。 5.使用本品要密切观察,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迅速采取地来米松、扑尔敏等抗过敏药物救治。 6.本品应当避免放置在能被阳光直接照时的地方并远离热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