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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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盐酸贝那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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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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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771 |
国药准字H20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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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1.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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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每天一次,如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必须根据血压反应来对使用剂量进行调整一次。对某些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会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一次或均分两次服用。若单独服用本品血压下降幅度不满意,可加用另一种降压药,如:噻嗪类利尿剂、钙拮抗剂或-阻滞剂(先从小剂量开始)。对于先前一直在使用利尿剂治疗的患者,特别是钠丢失和/或体液丢失过多的患者,开始使用本品时,应慎重考虑给药时间安排或将药物减量。包括在盐酸贝那普利治疗开始之前减量或暂停利尿剂一段时间(如2~3天),或者将盐酸贝那普利的起始剂量降至5mg,以避免血压过低(见【注意事项】)。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对体液和/或钠盐丢失的状况进行纠正。肌酐清除率大于等于30mL/min患者服常用剂量即可。而小于30mL/min患者,最初每日剂量为5mg,必要时,剂量可加至10mg/日。若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可加用利尿剂或另一种降压药。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适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的辅助治疗。推荐的初始剂量为 |
1.治疗高血压的常用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体弱或老年患者,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初始计量为2.5mg,每日一次,此剂量也为原使用其它抗高血压药物治疗需加用本品治疗的初始计量。剂量调整应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一般的剂量调整应在7~14天后开始进行。如临床需要,在对患者进行严密关测时,更快的开始剂量调整。2.治疗心绞痛的推荐剂量为5~10mg,每日一次,老年及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建议使用低剂量治疗,大多数人的有效剂量为10mg/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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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以下列出的是与贝那普利以及其他ACE抑制相关的不良反应: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与成人相似。没有关于儿童长期给药和其对生长。青春期发育和一般发育的影响的资料。多种来源报告的不良反应(表1)按照发生频率排列,先是最常发生的,使用以下规定:极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和极罕见(<1/10,000),包括个例报告。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按降序排列。表格请详见内部说明书。 |
氨氯地平具有较好的耐受性。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治疗高血压或心绞痛的试验中,最常见的副作用是: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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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见【禁忌】)。育龄女性和孕妇:孕妇服用ACE抑制剂将有可能导致胎儿或新生儿致病或死亡。在全世界的资料文献中已经有几十例这样的报告。在孕早期使用ACE抑制剂与先天缺陷发生风险的增加相关。另外,在妊娠期的孕中期和孕晚期使用ACE抑制剂有可能会导致胎儿和新生儿受损,包括低血压、新生儿头颅畸形、无尿症、可逆或不可逆的肾功能受损、甚至是死亡。由此而引发的羊水过多也往往会导致婴儿的肢体挛缩、脸部变形、以及肺部发育不良。此外,还有早产、胎儿宫内生长迟缓以及动脉导管未闭方面的报告,但是尚不能确定这些症状是否和服用了ACE抑制剂有关。一旦确认怀孕,应该立刻停止使用ACE抑制剂,并且经常性对胎儿的生长发育进行监测。对于准备怀孕的女性,也应该避免使用ACE抑制剂(包括盐酸贝那普利)。对于生育年龄的女性,应该具体告知服用ACE抑制剂(包括盐酸贝那普利)后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只有在经过对相关风险和受益的仔细考虑和讨论以后,才能给药。哺乳期妇女:曾发现贝那普利和贝那普利拉可分泌至母乳,但最大浓度仅为血浆中的0.3%。能达到婴儿体循环的贝那普利拉可忽略不计。尽管对母乳喂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本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本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未本品用于儿童的资料。老年用药:本品血药浓度的达峰时间在老年和年轻患者中是相似的,老年患者曲线下面积(AUC)增加由清除半衰期的延长使消除率有下降的趋势。有报道在接受相似剂量的氨氯地平时,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同的良好耐受性。因此,老年患者可用正常剂量。但开始宜用较小剂量,再逐渐增量为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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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和/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级II-IV)的辅助治疗。 |
1.高血压病,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及变异型心绞痛。可单独使用本品治疗也可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合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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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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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告:尤其是对那些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罕有发生心绞痛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这些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本品引起的血管扩张是逐渐发生的,服用本品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下罕见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周围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充血性心衰患者的使用:总的来说,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应谨慎。但在与安慰剂对照的PRAISE研究中,同时接受地高辛,利尿剂和ACEI治疗的心功能不全病人(NYHAIII-IV),联合本品治疗,随访平均14个月,未观察到对患者的生存率或发病率(指致死性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塞及由于心衰加重而住院的发生率)有负面的影响。在697名NYHAIII-IV级心功能不全患者,8--12W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通过测量运动耐量,左心射血分数和临床症状等指标显示本品不会使患者的心衰症状加重。 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它所有的钙拮抗剂相同,本品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本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本品仅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