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应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缓II-IV)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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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盐酸贝那普利。 |
主要成分为单硝酸异山梨酯。化学名:1,4:3,6-二脱水-D-山梨糖醇-5-硝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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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地奥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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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390 |
国药准字H1998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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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应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缓II-IV)的辅助治疗。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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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高血压:未用利尿剂者开始治疗时每日推荐剂量为10mg(1片),每天一次,若疗效不佳,可加至每日20mg(2片)。必须根据血压的反应来对使用剂量进行调整,通常应该每隔1至2周调整一次。对某些患者,在给药间隔末期,降压作用可能减弱,此类病人,每日总的剂量应均分成两次服用,或加用利尿剂。本品治疗高血压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为40mg(4片),一次或均分为两次服用。详见说明书。 |
除另有医嘱,否则每日一次,每次1粒(50mg),用适量温水整粒吞服(不可咀嚼)。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单硝酸异山梨酯(如艾复咛20mg)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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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1.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患者禁用。2.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患者禁用。3.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患者禁用。4.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患者禁用。5.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患者禁用。6.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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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服用ACE抑制剂可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疾病和死亡,世界上已有数十例文献报道。一旦发现怀孕时应尽快停用ACE抑制剂。孕妇在孕期的第2和第3个三月期使用ACE抑制剂,可伤害胎儿和新生儿,包括低血压,头骨发育不全、无尿,可逆或不可逆性肾衰竭,甚至死亡,孕妇羊水过少,使胎儿肾功能减弱,四肢挛缩。颅面变形、肺发育不全。已有早熟、子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的报道,虽然是否与ACE抑制剂有关尚不清楚。孕妇不得不使用ACE抑制剂的悄况极少,此时应明确告知母亲ACE抑制剂对胎儿的潜在的危害,并且需要定期作超声波检查,以评价羊膜内的环境。如果发现羊水过少,就马上停用贝那普利。应根据怀孕期适当地进行宫缩应激试验(CST),无应激试验(NST)。了解宫内生物物理学概况。医生和病人都应意识到,一旦出现羊水过少,胎儿已受到了不可逆的损害。有在子宫内暴露于ACE抑制剂病史的婴儿,应密切观察是否会出现低血压,尿量过少和高钾血症,如出现尿量过少,应进行肾灌注。交换输血或透析疗法可改善低血压和肾功能。贝那普利既然可以进人胎盘,理论上也可通过以上方法从新生儿体内消除。另一ACE抑制剂已有报道,但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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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应于治疗高血压病,可单独应用或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2.充血性心力衰竭。作为对洋地黄或利尿剂反应不佳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NYHA分缓II-IV)的辅助治疗。 |
用于预防心绞痛;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及冠心病的治疗;与洋地黄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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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2.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3.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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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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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mmHg。2.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