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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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普伐他汀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米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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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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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01 |
国药准字H2014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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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症。 |
高血压 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降低心血管风险 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 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 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或非胰岛素依赖)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 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不推荐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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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开始剂量为10mg-20mg,一日1次,临睡前服用。应随着年龄及症状适宜增减,一日最高剂量40mg。 |
本品在餐时或餐后服用均可。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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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总病例11,224例中,329例(2.93%,本项包括不能计算发生率的副作用)出现副作用(包括临床检验值异常),主要有皮疹(0.11%)、腹泻(0.08%)、胃部不适感(0.07%)等。1.重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1)横纹肌溶解症:出现肌肉痛、乏力感、CPK上升、血中及尿中肌红蛋白上升为特征的横纹肌溶解症,随之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若出现此类症状应立即停药。2)肝功能障碍:可能出现伴有黄疸、显著AST及ALT上升等肝功能障碍,故应注意观察,此种情况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3)血小板减少:可能出现血小板减少,故应注意观察,并采取适当的处理准备。(有伴有紫癜和皮下出血症状的血小板减少报告)。4)肌病:有出现肌病的报告。5)周围神经障碍:有出现周围神经障碍的报告。6)过敏症状:有出现狼疮样综合征、血管炎等过敏症状的报告。2.其他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安慰剂对照的高血压治疗临床研究表明替米沙坦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为(41.4%),安慰剂为(43.9%),二者相似。这些不良反应呈非剂量依赖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替米沙坦在患者中用于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安全性数据与用于降低治疗的患者中一致。(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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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尚未确立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因此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在治疗的益处大于风险时方可给药。2.哺乳期妇女避免用药,不得已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小儿用药的安全性。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考虑高龄引起肾功能降低的可能,应定期检查肾功能,观察患者症状,慎重给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妇女:不推荐在妊娠三个月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妊娠中期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时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禁忌证。 关于替米沙坦在妊娠女性中的使用没有足够数据。在动物中的研究表明有生殖毒性。(详见说明书) 哺乳期使用:目前还没有在哺乳期使用替米沙坦的相关信息,已草拟不推荐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目前尚缺乏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故不推荐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老年人通常无需调整剂量。 高血压临床研究中所有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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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脂血症、家族性高胆固醇症。 |
高血压 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降低心血管风险 本品适用于年龄55岁及以上.存在发生严重心血管事件高风险且不能接受血管紧张素转换酶(ACE) 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以降低其发生心肌梗死.卒中或心血管疾病导致死亡的风险。 心血管事件的高风险包括冠状动脉疾病.外周动脉疾病、卒中、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伴有终末器官损 害证据的高危2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或非胰岛素依赖)病史。替米沙坦还可以与其他必要的治疗同 时使用(例如降压药物.抗血小板药物或降脂药)。 不推荐替米沙坦与ACE抑制剂同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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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血管紧张素I(AI)经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激肽酶II)催化生成血管紧张素(AII)。AII是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RAS)的主要升压物质,有收缩血管、促进醛固酮合成和释放、心脏兴奋及肾脏对钠的重吸收等作用。替米沙坦选择性阻断AII与大多数组织上(如血管平滑肌和肾上腺)AT1受体的结合,从而抑制AII的血管收缩及醛固酮分泌作用。大多数组织中还存在AT2受体,AT2对心血管的作用还不清楚,替米沙坦与AT1的结合远高于AT2(大于3000倍) 独立研究:遗传毒性: 替米沙坦Ames试验、中国仓鼠V79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人淋巴细胞遗传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药剂量达100mg/kg/d,按mg/m2计算和平均系统暴露量(妊娠第6天时)计算,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量80mg/d的13倍和50倍,未见对母体生育力和子代生长发育的明显影响。 致癌性:小鼠和大鼠分别通过掺食法经口给予替米沙坦达2年,最大剂量均为1000mg/kg/d,按mg/m2计算分别为最大推荐剂量的59和13倍,未见致癌作用。已证明上述最大剂量可使小鼠和大鼠平均系统暴露量分别比人体最大推荐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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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与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类似,本品可能升高碱性磷酸酶及转氨酶的水平。建议在治疗前,调整剂量前或其他需要时,应测定肝功能。伴有活动性肝脏疾病或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本品。对近期患过肝脏疾病、提示有肝脏疾病(例如,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黄疸)、酗酒的患者,需谨慎使用。对于这些患者,宜从最小推荐剂量开始,逐步调整到有效治疗剂量,并需密切观察。治疗期间,患者若出现转氨酶升高或者肝脏疾病的症状或体征,需肝功能复检,直到肝功能恢复正常。若AST或ALT持续超出正常值上限三倍或三倍以上,则停用本品。 2.本品罕见引起横纹肌溶解伴继发于肌红蛋白尿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可引起无并发症的肌痛。肌病表现为肌肉压痛或者关节附近肌无力,并有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达正常上限的10倍以上。有弥散性肌痛、肌肉压痛或者肌无力,和/或CPK显著升高的患者,需考虑肌病的可能性。若出现肌肉疼痛、压痛或肌肉无力,特别是伴有乏力或发热,需立即向医生报告。如果出现CPK明显升高,怀疑有肌病或者确诊有肌病,停用本品。若患者出现急性或严重的会导致发生继发于横纹肌溶解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如败血症、低血压、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