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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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其化学名称为1,4;3,6-二脱水-D-山梨醇-5-硝酸酯。 |
化学名称: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H-苯并咪唑]-1'-基]-[1,1'-二联苯基】-2-羧酸。分子式:C33H30N4O2分子量:51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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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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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18 |
国药准字H2004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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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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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并根据临床反应做相应调整,服药应在清晨。为了避免发生头痛,可以在最初2~4天起始使用30mg,一日1次:正常剂量为60mg,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加至120mg,一日1次。详见说明书。 |
成人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1次。 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40mg。 老年人 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儿童和青少年 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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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开始治疗时可能会发生头痛,但通常在继续治疗1-2周后消失·通过起始使用30mg(最初2-4天)。然后逐渐递增剂量可使头痛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血压下降可导致反射性心动过速、头晕和晕厥。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的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炽热的报道。常见(>1%.0.1%.<1%):呕吐、腹泻;罕见(≥0.01%.<0.1%):虚脱现象(常伴有心动过缓和晕厥),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十分罕见(<0.01%):肌痛。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 一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 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 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00,1/10000, 全身反应: 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 常见:眩晕。 胃肠道系统: 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肌肉骨骼系统: 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 少见:腱鞘炎样症状 神经系统: 少见:焦虑。 呼吸系统: 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 皮肤和附件系统: 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 罕见:低血糖(罕见于糖尿病患者) 罕见:血管源形水肿(伴有致命性结果) 罕见:指端疼痛(腿部疼痛) 不明确:包括致死性结局的败血症。 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阙、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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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用本品的经验有限,动物实验数据表明应用本品不会增加胎儿损伤的风险。建议妊娠初3个月的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在日常使用中必须调整剂量,但对那些低血压敏感性增加的患者,可能需要特别的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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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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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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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 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 主动脉和/或二尖潜狭窄; 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 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 2.本品不适用急性心绞痛发作。 3.硝酸酯类药物治疗会产生耐药的风险因此对于依姆多来说,采用一天一次给药以获得一个低血药浓度的给药间期从而减少耐药性发生的风险就显得很重要。 4.对伴有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的患者,应谨慎观察。 5.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 6.由于应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头晕,因此在需要集中注意力时,如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慎用。 7.使用本品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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