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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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其化学名称为1,4;3,6-二脱水-D-山梨醇-5-硝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绍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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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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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18 |
国药准字H20083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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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苷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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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并根据临床反应做相应调整,服药应在清晨。为了避免发生头痛,可以在最初2~4天起始使用30mg,一日1次:正常剂量为60mg,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加至120mg,一日1次。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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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开始治疗时可能会发生头痛,但通常在继续治疗1-2周后消失·通过起始使用30mg(最初2-4天)。然后逐渐递增剂量可使头痛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血压下降可导致反射性心动过速、头晕和晕厥。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的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炽热的报道。常见(>1%.0.1%.<1%):呕吐、腹泻;罕见(≥0.01%.<0.1%):虚脱现象(常伴有心动过缓和晕厥),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十分罕见(<0.01%):肌痛。 |
神经系统:服药初期,偶见轻微疲倦、头晕、头痛、出汗、睡眠异常、多梦及精神紊乱(如抑郁,少见幻觉)等中枢神经紊乱的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减退。 眼睛:少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结膜炎。 耳鼻咽喉:少见听觉损害,过敏性鼻炎。 心血管系统:直立型低血压,偶见脉搏缓慢(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心衰加重、胸痛。偶有麻刺感或四肢发冷感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痉挛。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 呼吸道: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胃肠道:偶尔会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便秘、恶心、腹痛等。骨骼肌系统:偶见肌肉无力,肌肉痉挛,一个或多个关节病(单或多关节炎)。 皮肤:仅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出汗和皮疹)。可能引起或加重皮癣,或导致皮癣样疹,脱发。 泌尿生殖器官:极少数情况可能引起性功能障碍。 肝脏:肝酶(ALAT,ASAT)升高,肝炎。 代谢:可能导致糖尿病患者的糖耐量降低,掩盖低血糖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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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用本品的经验有限,动物实验数据表明应用本品不会增加胎儿损伤的风险。建议妊娠初3个月的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在日常使用中必须调整剂量,但对那些低血压敏感性增加的患者,可能需要特别的关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和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D-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l-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他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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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苷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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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 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 主动脉和/或二尖潜狭窄; 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 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 2.本品不适用急性心绞痛发作。 3.硝酸酯类药物治疗会产生耐药的风险因此对于依姆多来说,采用一天一次给药以获得一个低血药浓度的给药间期从而减少耐药性发生的风险就显得很重要。 4.对伴有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的患者,应谨慎观察。 5.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 6.由于应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头晕,因此在需要集中注意力时,如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慎用。 7.使用本品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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