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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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其化学名称为1,4;3,6-二脱水-D-山梨醇-5-硝酸酯。 |
本品主要成分为普伐他汀钠。化学名称:{1S-[1α(βS*,δS*),2α,6α,8β(R*),8aα]}-1,2,6,7,8,8a-六氢-β,δ,6-三羟-2-甲基-8-(2-甲基-1-氧丁氧基)-1-萘庚酸单钠盐 。分子式:C23H35NaO7分子量:446.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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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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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18 |
国药准字H20033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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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适用于饮食限制仍不能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合并有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Ⅱa型和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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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剂量应个体化,并根据临床反应做相应调整,服药应在清晨。为了避免发生头痛,可以在最初2~4天起始使用30mg,一日1次:正常剂量为60mg,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加至120mg,一日1次。详见说明书。 |
成人开始剂量为10mg-20mg,一日1次,临睡前服用,一日最高剂量40mg。 开始本品治疗前、以及在本品治疗过程中,患者应当接受标准的低胆固醇膳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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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开始治疗时可能会发生头痛,但通常在继续治疗1-2周后消失·通过起始使用30mg(最初2-4天)。然后逐渐递增剂量可使头痛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血压下降可导致反射性心动过速、头晕和晕厥。有使用有机硝酸盐出现严重低血压的报道,包括恶心、呕吐、坐立不安、苍白、多汗。罕见严重低血压导致心绞痛症状加重现象。有几例硝酸盐诱导的括约肌松弛引起的心口炽热的报道。常见(>1%.0.1%.<1%):呕吐、腹泻;罕见(≥0.01%.<0.1%):虚脱现象(常伴有心动过缓和晕厥),皮疹,瘙痒,剥脱性皮炎;十分罕见(<0.01%):肌痛。 |
本品不良反应轻微、短暂,因不良反应中止治疗者少见,多为无症状的血清转氨酶升高以及轻度非特异性胃肠道不适。 其他较为常见的不良事件为 心血管系统:胸痛,心绞痛。 皮肤:皮疹。 胃肠道: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胃肠胀气,胃灼热感,消化不良。 肌肉与骨骼:局部疼痛,肌痛,骨骼痛(包括关节痛)。 神经系统:头痛,头晕,睡眠不良,抑郁,焦虑/紧张。 肾脏/泌尿系统:排尿异常(排尿困难,尿频,夜尿)。 呼吸系统:感冒,鼻炎,咳嗽,呼吸困难。 特殊感觉器官:视觉障碍(包括视物模糊、复视)。 其他:疲劳。 长期临床研究中,很可能、可能与普伐他汀有关或关系不确定的,其发生率<1.0%的不良事件 皮肤:瘙痒症,皮肤炎,皮肤干燥,头皮头发异常(包括脱发),荨麻疹。 内分泌/代谢:性功能障碍,性欲改变。 胃肠道:食欲减退。 一般反应:发热,潮红。 免疫系统:过敏反应,头颈部水肿。 肌肉与骨骼:肌肉无力。 神经系统:感觉异常,眩晕,失眠,记忆损害,震颤,神经病(包括周围神经疾惠)。 特殊感觉器官:晶状体浑浊,味觉障碍。 其他罕见的与药物相关性不明的不良事件包括 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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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应用本品的经验有限,动物实验数据表明应用本品不会增加胎儿损伤的风险。建议妊娠初3个月的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在日常使用中必须调整剂量,但对那些低血压敏感性增加的患者,可能需要特别的关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动脉粥样硬化是一个慢性过程,怀孕期间停用降脂药对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长期治疗的结果几乎没有影响。胆固醇和胆固醇生物合成过程的其他产物是胎儿发育的关键成分(包括类固醇和细胞膜的合成)。由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可减少胆固醇合成,可能还会减少其他源于胆固醇的生物活性物质的合成,妊娠妇女使用此类药物时对胎儿可能会产生危害。因此,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禁用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育龄期妇女:育龄期妇女只有在怀孕可能性很小且被告知潜在危险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本品。如患者在治疗期间发现受孕,应立即停药并再次告知患者药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哺乳期妇女:会有少量的普伐他汀听过母乳分泌。可能对乳儿有不良影响。因此若母亲在接受本品治疗,应停止哺乳。如在治疗期间发现受孕,应立即停药。儿童用药:虽国外已有在8-18岁儿童和青少年中评价本品每天剂量在40mg疗效和安全性的研究,但尚未建立在中国18岁以下人群中的资料。因此,目前对18岁以下患者暂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老年人口服普伐他汀平均AUC比健康年轻人稍高(25-50%),但是平均Cmax,Tmax和半衰期在这两组中均无差别。未见普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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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预防血管痉挛型和混合型心绞痛,也适用于心肌梗死后的治疗及慢性心衰的长期治疗。 |
适用于饮食限制仍不能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合并有高甘油三酯血症患者(Ⅱa型和Ⅱb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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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的用药需医生特别监护: 低充盈压,如急性心肌梗塞,左室功能损伤(左室衰竭); 主动脉和/或二尖潜狭窄; 伴有颅内压升高的疾病; 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 2.本品不适用急性心绞痛发作。 3.硝酸酯类药物治疗会产生耐药的风险因此对于依姆多来说,采用一天一次给药以获得一个低血药浓度的给药间期从而减少耐药性发生的风险就显得很重要。 4.对伴有严重的脑动脉硬化的患者,应谨慎观察。 5.持续使用本品的患者应被告知不能使用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的产品.使用本品进行治疗不应因使用含5型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如西地那非)的产品中断,因为那样容易增加心绞痛发作的危险。 6.由于应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头晕,因此在需要集中注意力时,如驾驶和操作机械时应慎用。 7.使用本品期间因可使换气不良肺泡的血供增加(形成肺。旁路“)而导致一过性低氧血症。特别是在冠心病患者可导致心肌缺氧。 |
1.与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类似,本品可能升高碱性磷酸酶及转氨酶的水平。建议在治疗前,调整剂量前或其他需要时, 应测定肝功能。伴有活动性肝脏疾病或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禁用普伐他汀。对近期患过肝脏疾病、提示有肝脏疾病(例如,不明原因的持续性转氨酶升高,黄疸),酗酒的患者,使用普伐他汀需谨慎。对于这些患者,宜从最小推荐剂量开始,逐步调整到有效治疗剂量,并需密切观察。治疗期间,患者若出现转氨酶升高或者肝脏疾病的症状或体征,需肝功能复检. 直到肝功能恢复正常。若AST或ALT持续超出正常值上限三倍或三倍以上,则停用普伐他汀。 有上市后报告使用他汀类包括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肝衰竭。如果在使用本品过程中出现严重肝功能损害伴临床症状和/或高胆红素血症或黄疸,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如果找不到其他原因导致上述临床表现,不可再使用本品。 2.普伐他汀和其他同类药物偶有因横纹肌溶解引起肌红蛋白尿燃发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例报告。肾损害病史可能是出现横纹肌溶解的一个危险因素,这类患者需密切监测药物对骨骼肌的影像。 与其它他汀类药物一样,普伐他汀可引起无并发症的肌痛(肌病定义为肌肉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