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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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可地尔。化学名称:N-(2-羟乙基)烟酰胺硝酸酯分子量:C8H9N3O4分子式:211.2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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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汉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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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860 |
国药准字H2003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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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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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g,一日3次。 |
睡前口服,每日一次,每次20毫克(2片)。使用本药治疗期间,可继续使用非甾体类抗炎镇痛药或低剂量皮质类固醇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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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有头痛、头晕、耳鸣、失眠等反应,服用阿司匹林可减轻症状,否则应停药;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2.胃肠症状:腹痛、腹泻、食欲不振、消化不良、恶心、呕吐、便秘等,偶见口角炎,可有氨基转移酶升高。3.心血管系统:心悸、乏力、颜面潮红、下肢浮肿,还可引起反射性心率加快,严重低血压等反应。 |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能够发生下列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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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目前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目前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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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冠心病,心绞痛的治疗。 |
原发性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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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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