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富马酸比索洛尔。 |
|
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岳阳新华达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320 |
国药准字H2017303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 |
|
副作用 |
大多数临床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异常都是剂量相关的(详见说明书)。 |
本品禁用于以下患者: 1、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 2、心源性休克者。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未安装心脏起搏器)。 4、病窦综合症患者。 5、窦房阻滞者。 6、引起症状的心动过缓者(有症状的心动过缓)。 7、有症状的低血压。 8、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患者。 9、严重的外周动脉闭塞疾病和雷诺氏综合症患者。 10、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 11、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12、已知对本品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作为一般原则,孕妇应避免服用利尿药。并且不得采用此类药物来治疗妊娠期出现的生理性水肿。利尿药能引起胎盘缺血,具有损害胎儿生长的风险。哺乳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吲达帕胺在人乳中排泄)。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
|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搏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并掩盖低血糖表现(如心跳加快)。 |
||
注意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