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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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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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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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320 |
国药准字H20083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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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 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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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开始剂量为每日5~10mg,分1~2次口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为每日2.5mg。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每日10~20mg。每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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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多数临床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异常都是剂量相关的(详见说明书)。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或以前曾用某一血管紧张紊转换酶抑制剂治疗而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的病人,以及有遗传性或自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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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作为一般原则,孕妇应避免服用利尿药。并且不得采用此类药物来治疗妊娠期出现的生理性水肿。利尿药能引起胎盘缺血,具有损害胎儿生长的风险。哺乳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吲达帕胺在人乳中排泄)。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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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 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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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胸闷、咳嗽、皮疹、面红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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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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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首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 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肾功能及血钾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