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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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达帕胺。 |
活性成份缬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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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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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1320 |
国药准字H2004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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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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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5mg(1片),每日一次,最好早晨服用。口服剂量每天不应超过2.5mg(增加剂量不会提高疗效,而会增加副作用)。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吸收)。建议每天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每日剂量可增加至160mg,或加用利尿剂。肾功能不全(严重肾衰见注意事项)及非胆管源性、无淤胆的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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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大多数临床不良反应或实验室检查异常都是剂量相关的(详见说明书)。 |
1、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2、妊娠(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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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作为一般原则,孕妇应避免服用利尿药。并且不得采用此类药物来治疗妊娠期出现的生理性水肿。利尿药能引起胎盘缺血,具有损害胎儿生长的风险。哺乳期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吲达帕胺在人乳中排泄)。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与电解质改变较敏感。且常有肾功能变化,应用本品须加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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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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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一项2316名高血压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中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同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下表显示了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80mg、160mg,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因此,将各种剂量下发生的不良事件合并统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与性别、年龄、种族无关。发生率定义如下:非常罕见(≥1/10);常见(≥1/100,偶见肝功能指标升高。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接受缬沙坦治疗时,不需要特殊监测实验室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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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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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极少数情况下,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患者(如:大剂量应用利尿剂),应用本品治疗开始时,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应该在用药之前,纠正低钠和/或血容量不足,例如将利尿剂减量。如果发生低血压,应该让患者平卧,必要时静脉输注生理盐水。血压稳定后可以继续本品治疗。2.肾动脉狭窄12例因单侧肾动脉狭窄导致的继发性肾血管性高血压患者短期服用本品,没有引起肾血流动力学、肌酐、尿素氮(BUN)明显变化。由于其他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醇系统(RAAS)的药物可能使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BU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