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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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盐酸林可霉素,盐酸利多卡因。辅料为:乳酸依沙吖啶、卡波姆、甘油、乙醇、三乙醇胺、果绿。 |
地黄、当归、丹参、蝉蜕、黄芩、白鲜皮、土茯芩、甘草、苦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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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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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480 |
国药准字Z4502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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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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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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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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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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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养血润燥,化湿解毒,祛风止痒。用于皮肤瘙痒症属血虚湿蕴皮肤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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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灼烧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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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时间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 3、当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请遵医嘱 |
1.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儿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5.患处不宜用热水洗烫。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