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高血压。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为:硝苯地平。 |
本品活性成份为厄贝沙坦。 |
|
生产企业 |
北京红林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238 |
国药准字H200300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高血压。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服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该减少用药剂量。除非特殊医嘱,成年:人推荐下列剂量:1.高血压:一次30毫克(一次一片),一日一次。2.冠心病 :慢性稳定性心绞痛(劳力性心绞痛)一次30毫克(一次一片),一日一次。疗程:用药时间应 由医生决定。用药方法:通常整片药片用少量液体吞服,服药时间不 受就餐时间的限制。该药片不能咀嚼或掰断后服用。 |
通常建议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每日150mg,饮食对服药无影响。在患有2型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治疗初始剂量应为150mg每日一次,并增量至300mg每日一次,作为治疗肾病较好的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按照CIOMS III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硝苯地平N:2661;安慰剂N:1486;截止至2006年2月22日;ACTION研究:硝苯地平N:3825;安慰剂N:3840,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常见项下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低于3%,除水肿(9.9%)和头痛(3.9%)外。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在计划妊娠前应转换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妊娠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查出怀孕,应尽快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泌乳: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人乳汁中尚不清楚.厄贝沙坦能分泌入鼠的乳汁中。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
成分 |
1、高血压。2、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