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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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辛伐他汀 |
化学名称:4‘-[(1,4'-二甲基-2’-丙基-[2,6'-二-1H-苯并咪唑]-1'-基]-[1,1'-二联苯基】-2-羧酸。分子式:C33H30N4O2分子量:51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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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怀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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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603 |
国药准字H20041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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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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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高胆固醇血症:一般始服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至中度升高的患者,始服剂量为每天5mg。若需调整剂量则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2.冠心病:冠心病患者可以每天晚上服用20mg作为起始剂量,如需要剂量调整,可参考以上说明(高胆固醇血症用法与用量)。3.协同治疗:对于已同时服用免疫抑制剂类药物的患者,辛伐他汀的推荐剂量为每天10mg。4.肾功能不全病人: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 |
成人 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每日1次。 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 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替米沙坦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消除。 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40mg。 老年人 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 儿童和青少年 对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本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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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2.活动性肝炎或无法解释的持续血清转氨酶升高者。3.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
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替米沙坦(41.4%)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和安慰剂(43.9%)相似。不良事件的发生和剂量无相关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亦无关。 一下所列的不良反应是从临床试验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5788名高血压患者累计得到的。 不良反应按发生频率分为: 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1/1000,1/10000, 全身反应: 常见: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胸痛、流感样症状、感染症状(如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 常见:眩晕。 胃肠道系统: 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胃肠功能紊乱。 少见:视觉异常、多汗。 肌肉骨骼系统: 常见:关节痛、腿痉挛或腿痛、肌痛。 少见:腱鞘炎样症状 神经系统: 少见:焦虑。 呼吸系统: 常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和鼻炎。 皮肤和附件系统: 常见:皮肤异常如湿疹 罕见:低血糖(罕见于糖尿病患者) 罕见:血管源形水肿(伴有致命性结果) 罕见:指端疼痛(腿部疼痛) 不明确:包括致死性结局的败血症。 另外,自替米沙坦上市后,个别病例报告发生红斑、瘙痒、晕阙、失眠、抑郁、胃部不适、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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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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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 |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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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2.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3.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4.下列不良反应的报导曾出现在无对照组临床试验或上市的应用中:(1)瘙痒和贫血。(2)横纹肌溶解和肝炎罕见报导。(3)黄疸。5.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过敏反应综合症罕有报导: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症,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细胞减少症,关节炎,关节痛,麻疹,发烧,发热,潮红,呼吸因难,以及不适。6.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转氨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已有报告。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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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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