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 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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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赖诺普利10mg、氢氯噻嗪1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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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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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132 |
国药准字H2008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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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 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复方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适用于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单独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也适用于两单药联合治疗获得满意疗效后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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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对于所有适应症:应在早晨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 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富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 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量,也不宜终止服药 。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慢性稳 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 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接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建议在有治疗 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 增加剂量:1.25mg,每日一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 好,则增加至3.7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剂量调整一般需要在使用2~3周后方可进行。但患者单独用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治疗无法获得足够降压效果时,可以采用口服赖诺普利氢氯噻嗪片10mg/12.5mg,一次1片,一日1次,剂量的调整根据服药期间血压变化而定。每天服用25mg氢氯噻嗪可有效地控制血压,但出现显著的钾流失的患者,选择赖诺普利-氢氯噻嗪10mg-12.5mg可能在疗效相似或更好的同时,减少钾的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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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率分级的定义如下: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常见(发生率低 于1/10); 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 ;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 ;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神经系统特别 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常 见:眩晕、头痛;不常见:抑郁、失眠;罕见:多梦,幻觉、眼部;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使用隐形眼镜的 患者应注意);很罕见:结膜炎,耳和迷路系统;罕见:听觉损害、心脏;很常见:心动过缓(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见:心力衰竭加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不常见: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心 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血管;常见:肢端冷感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压;不常见: 直立型低血压、呼吸道;不常见: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罕见:过敏性鼻炎、 胃肠道;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不常见:肌肉无力、肌肉痉挛 、皮肤和 |
国外对930名患者进行了本品的安全性评价,其中100名患者服用本品超过50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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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他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哺乳期妇女: 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会对孕妇的胎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孕妇和准备怀孕的妇女禁用。本品可能经乳汁排泄,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或者权衡利弊,在服用本品的时候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进行小心的剂量选择,由于老年患者肝、肾、心功能减退的发生率较高,同时可能服用其他药物,一般从最低剂量开始服用。药代动力学比较研究显示,老年患者赖诺普利AUC增加了大约120%氢氯噻嗪AUC增加了大约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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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 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 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用于治疗高血压。本复方不适用于高血压的初始治疗,适用于赖诺普利或氢氯噻嗪单独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压的患者,也适用于两单药联合治疗获得满意疗效后的替代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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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比索洛尔是一种高选择性的β1-肾上腺受体拮抗剂,无内在拟交感活性和膜稳定活性。比索洛尔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的β1-受体有高亲和力,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和调节代谢的β2-受体仅有很低的亲和力。因此,比索洛尔通常不会影响呼吸道阻力和β2-受体调节的代谢效应。比索洛尔在超出治疗剂量时仍具有β1-受体选择性作用。对照的临床研究表明,每天10mg剂量的比索洛尔与每天100mg阿替洛尔,100mg美托洛尔或160mg普萘洛尔的效果相当。比索洛尔无明显的负性肌力效应。口服比索洛尔3~4小时后达到最大效应。由于半衰期为10~12小时,比索洛尔的效应可以持续24小时。比索洛尔通常在2周后达到最大抗高血压效应。比索洛尔通过阻滞心脏β-受体而降低机体对交感肾上腺素能活性的反应,引起心率减慢,心肌收缩力降低,从而降低心肌耗氧量,对冠心病引起的心绞痛有益。 急性服用比索洛尔降低心率和搏出量,从而降低心输出量和耗氧量。长期服用比索洛尔,可以降低开始服药时增强的外周阻力。另外,β-受体阻滞剂也可通过降低血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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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必须先从特殊的剂量递增期开始,同时应进行定期的监测。以下情况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支气管痉挛(支气管哮喘,呼吸道梗阻疾病)与吸人性麻醉剂合用时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波动较大时,可能会掩盖低血糖症状:严格禁食、有严重过敏史、正在进行脱敏治疗、一度房室传导阻滞、变异型心绞痛、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症状可能加重,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 尚无比索洛尔治疗心力衰竭并伴有下列疾病或条件的治疗经验:、NYHAⅡ级心力衰竭、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肾功能不全(血清肌酐≥300μmol/l)、肝功能不全、年龄超过80岁、限制性心肌病、先天性心脏病、有显著血流动力学变化的器质性瓣膜病 *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支气管哮喘和其他慢性肺梗阻患者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相应的症状,所以应该同时给予支气管扩张治疗。哮喘患者使用本品偶见呼吸道阻力增加,因此应增加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和其他β-受体阻滞剂一样,比索洛尔可能增加机体对过敏原的敏感性和加重过敏反应,此时肾上腺素治疗不一定会产生预期的治疗效果。患有牛皮癣或有牛皮癣家族史的病人,只是在慎重考虑利/弊之后,方可决 |
运动员慎用,运动员需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赖诺普利 大动脉狭窄/肥厚型心肌病:左心室流出道阻塞患者合用赖诺普利与所有血管扩张剂应注意。 肾功能损伤:由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抑制作用,有些个体可能出现肾功能变化。患有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其肾功能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包括赖诺普利治疗,可能伴有少尿症和/或进行性氮血症,罕见急性肾衰竭和死亡。 伴有单侧肾动脉狭窄的高血压患者,应用赖诺普利有可能出现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另一种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的经验表明,停药后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可回复到正常。对于此类患者,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应监测肾功能。 赖诺普利与利尿剂合用时,既往无肾血管疾病史的高血压患者可能出现血尿素氮和血肌酐升高,通常轻微及短暂。既往肾损伤患者发生率较高。必要时减量或者停药。因此高血压患者应当对肾功能进行评价。高血钾:赖诺普利加氢氯噻嗪治疗的高血压患者中大约有1.4%产生高血钾(血钾大于5.7mEq/L)。大多数情况下随着治疗的继续进行而消失。产生高血钾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及合并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咳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