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刺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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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三七、降香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沙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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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坪山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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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70060 |
国药准字H2006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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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刺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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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剂量应个体化。在血容量正常的患者中作为单一治疗的药物,通常推荐起始剂量为20mg,每日一次。对进行2周治疗后仍需进一步降低血压的患者,剂量可增至40mg。剂量大于40mg没显示出更大的降压效果。当日剂量相同时,每日2次给药与每日1次给药相比没有显示出优越性。无论进食与否,本品都可以服用。本品可以与其他利尿剂合用,也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使用。对老年人、中度到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的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见(药代动力学)之特殊人群)。对可能的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接受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尤其是那些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必须在周密的医学监护下使用奥美沙坦酯,而且可以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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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过敏反应;亦有极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口干、上腹不适,恶心呕吐及头痛等消化和神经系统症状。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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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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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说明书。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没有观察到本品在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之间药效或者安全性方面的总体差异,老年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但是不能排除某些年龄较大的个别患者敏感性较高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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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刺痛、心悸气短;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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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经动物急性心肌缺血模型实验,结果表明本品可改善动物心电图的异常现象,提高动物在缺氧条件下的耐受力,抑制血小板聚集,延长出血时间。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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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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