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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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系自猪脑中提取制得的对神经细胞功能损伤具有作用的物质。 分子式:C73H130N3NaO31orC75H134N3NaO31 分子量:1568.84or1597.18 辅料为氯化钠、磷酸氢二钠和磷酸二氢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帕洛诺司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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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英联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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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40 |
国药准字H201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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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病。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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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 在病变急性期(尤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帕金森病,首剂量500~1000mg,静脉滴注;第2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成人推荐剂量为:化疗前约1小时,单剂量口服本品0.5mg(一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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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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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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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妊娠期妇女中进行充分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也没有妊娠期或分娩期妇女使用过帕洛诺司琼,因此其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并不清楚,故怀孕期间应慎用本品。帕洛诺司琼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尚不明确。鉴于许多药物均经人体乳汁排泄,对乳儿有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且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发现有潜在致癌作用。因此,应充分考虑使用药物的必要性,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儿童用药:18岁以下的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经研究确定。老年用药:在一项口服帕洛诺司琼的关键性研究中,成人癌症患者的总数中有181名65岁或65岁以上。由于接受0.5mg剂量的帕洛诺司琼的老年患者的人数不足,因此不能推断出任何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结论。一项交叉研究比较中,口服0.75mg剂量帕洛诺司琼之后,帕洛诺司琼的系统暴露量(ACU)相似,但是在健康的老年受试者中,与<65岁的受试者比较,≥65岁的受试者的平均Cmax低于15%。因此,老年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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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血管性或外伤性中枢神经系统损伤;帕金森病。 |
预防中毒致吐化疗引起的急性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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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反应,应建议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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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使用本品前,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应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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