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益气强心,定心安神,改善心肌供氧,恢复心脏功能。主治胸痹胸闷胸痛,心悸气促(冠心病心绞痛、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伴随的高血脂、高血压以及其他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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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麝香、牛黄、熊胆、蟾酥、珍珠、冰片、三七、人参、水牛角干浸膏。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米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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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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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81 |
国药准字H2006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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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益气强心,定心安神,改善心肌供氧,恢复心脏功能。主治胸痹胸闷胸痛,心悸气促(冠心病心绞痛、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伴随的高血脂、高血压以及其他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等)。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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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舌下含化或咀嚼后咽服,每次2丸,每日1~3次。也可在临睡前或发病时含服。 |
口服。建议每天于同一时间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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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抗高血压药,许多不良反应是继发于其血压降低效应的,该效应将导致肾上腺素负反馈调节或器官灌注不足。许多其他的效应(如:对电解质平衡的影响、某些类过敏反应或粘膜的炎症反应)是由于这类药物的ACE抑制或其他药理作用引起的。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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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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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服用本品,尤其是怀孕的最后6个月,可能导致胎儿损伤甚至死亡,故妊娠妇女禁用本品。 本品可通过乳汁分泌,故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儿童用药:未对本品进行儿童用药的研究,故本品禁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在同时使用利尿剂,有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慎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根据血压控制的需要仔细调节用药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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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活血化瘀,益气强心,定心安神,改善心肌供氧,恢复心脏功能。主治胸痹胸闷胸痛,心悸气促(冠心病心绞痛、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伴随的高血脂、高血压以及其他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等)。 |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到中度心力衰竭(NYHAII和III)非糖尿病肾病患者。降低心肌梗死、脑卒中或者心血管死亡的风险。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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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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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心脏传导阻滞者应遵医嘱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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