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活血化瘀,益气强心,定心安神,改善心肌供氧,恢复心脏功能。主治胸痹胸闷胸痛,心悸气促(冠心病心绞痛、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伴随的高血脂、高血压以及其他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麝香、牛黄、熊胆、蟾酥、珍珠、冰片、三七、人参、水牛角干浸膏。 |
本品活性成份为厄贝沙坦。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81 |
国药准字H200300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活血化瘀,益气强心,定心安神,改善心肌供氧,恢复心脏功能。主治胸痹胸闷胸痛,心悸气促(冠心病心绞痛、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伴随的高血脂、高血压以及其他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等)。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
用法用量 |
舌下含化或咀嚼后咽服,每次2丸,每日1~3次。也可在临睡前或发病时含服。 |
通常建议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每日150mg,饮食对服药无影响。在患有2型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中,治疗初始剂量应为150mg每日一次,并增量至300mg每日一次,作为治疗肾病较好的维持剂量。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作为保险措施,在妊娠的前三月最好不使用本品,在计划妊娠前应转换为合适的替代治疗。在妊娠的第4月至第9月,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物质能引起胎儿和新生儿的肾功能衰竭,胎儿头颅发育不良和胎儿死亡,因此,本品禁用于妊娠4月至9月的孕妇.如果被查出怀孕,应尽快停用本品,如果由于疏忽治疗了较长时间,应超声检查头颅和肾功能。泌乳:本品禁用于哺乳期。厄贝沙坦是否分泌入人乳汁中尚不清楚.厄贝沙坦能分泌入鼠的乳汁中。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尽管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可考虑由75mg作为起始剂量,但通常对老年患者不需调整剂量。 |
|
成分 |
活血化瘀,益气强心,定心安神,改善心肌供氧,恢复心脏功能。主治胸痹胸闷胸痛,心悸气促(冠心病心绞痛、心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伴随的高血脂、高血压以及其他心脏病如风湿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等)。 |
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合并高血压的Ⅱ型糖尿病肾病的治疗。 |
|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心脏传导阻滞者应遵医嘱服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