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具有去腐生新,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毛囊炎、结节性痒疹、寻常疣、神经性皮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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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柏、紫草、五倍子、碳酸钙、生石灰。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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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天辰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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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41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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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去腐生新,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毛囊炎、结节性痒疹、寻常疣、神经性皮炎等。 |
纤溶亢进引起的出血、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导致的出血、手术中异常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前列腺手术出血、咯血、鼻出血、血尿、眼出血、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皮肤出血、创伤后出血、拔牙后出血、慢性渗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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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药。由医生掌握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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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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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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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具有去腐生新,清热解毒的作用。主治毛囊炎、结节性痒疹、寻常疣、神经性皮炎等。 |
纤溶亢进引起的出血、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导致的出血、手术中异常出血、月经过多、产后出血、前列腺手术出血、咯血、鼻出血、血尿、眼出血、消化道出血、颅内出血、皮肤出血、创伤后出血、拔牙后出血、慢性渗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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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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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应将药物搅匀,需稀释的药液随配随用,治疗要注意常规消毒,清洁皮肤。2.擦洗药物,应用生理盐水或冷开水擦洗,不能用酒精棉球擦洗。3.切忌将药物进入眼内。大血管与近骨膜处药物不能久留。4.用药后病变组织形成的痂,不可强行剥落,让其自行脱落,少数患者脱痂时间较长,有一定痒感,属正常情况。5.脱痂初期,皮肤粉红或留有少量色素,一至二个月后与正常皮肤同色,不必担心。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