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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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活性成份:甲苯咪唑。 |
本品主要成份是美沙拉秦。 化学名称:[5-氮基水杨酸(5-Aminosalicylic Acid;5-ASA)] 分子式:C7H7NO3 分子量:153.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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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Ferring International Center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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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2952 |
注册证号H20181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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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
1.溃疡性结肠炎(炎症伴溃疡)的急性期治疗和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 2.活动性克罗恩病的症状改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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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法:口服。2.用量:(1)蛲虫病:单剂1片。此病易感染,最好在用药2周和4... |
本品不可嚼碎服用。可掰开服用或置入水(桔汁)中成悬浮液后饮用。 1.溃疡性结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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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临床研究数据:对39个临床研究中使用本品治疗胃肠道单独或合型寄生虫感染的6276名受试者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在这些研究中,均未出现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及胃肠气胀;皮肤和皮下组织反应,包括皮疹。2.上市后数据:按照发生频率: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序。上市后患者自发报告中的出现的不良反应有:(1)血液及淋巴系统:十分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2)免疫系统:十分罕见:过敏反应,包括过敏及类过敏反应。(3)神经系统:十分罕见:婴儿惊厥。(4)胃肠道:十分罕见:腹痛。(5)肝胆:十分罕见:肝炎和肝功能检查异常。(6)皮肤及皮下组织:十分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融解、史-约综合症、皮疹、血管性水肿、荨麻疹、脱发。 |
临床试验中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腹泻(3%)、恶心(3%)、腹痛(3%)、头痛(3%)、呕吐(1%)和皮疹(1%)。(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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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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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妊娠期间,只有在孕妇使用本品的益处超过可能对胎儿的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屏障。目前关于孕妇使用本品的数据有限,因此不能对其可能的有害作用进行评估。在动物研究或一个有对照的人体研究中未发现致畸作用。曾有报道使用美沙拉秦治疗的孕妇的新生儿出现血液异常(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 2.哺乳:只有在对哺乳妇女的益处大于可能对婴儿的风险时才应使用本品。哺乳妇女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a未进行哺乳妇女的对照临床研究。不能排除对本品的过敏反应,如腹泻。本品经乳汁分泌。乳汁中的美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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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蛲虫、蛔虫、鞭虫、十二指肠钩虫、粪类圆线虫和绦虫单独感染及混合感染。 |
1.溃疡性结肠炎(炎症伴溃疡)的急性期治疗和预防复发的维持治疗。 2.活动性克罗恩病的症状改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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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苯并咪唑的衍生物,该类药物对虫体的β-微管蛋白有很强的亲和力,在很低浓度下就能与之结合,从而抑制微管的聚合,引起虫体表皮或肠细胞的消失,降低消化作用和减少营养物质如葡萄糖的吸收,导致虫体的死亡。本药也可抑制线粒体内延胡索酸还原酶,减少葡萄糖的转运,并使氧化磷酸化解偶联,从而影响ATP的产生。本药对成虫及虫卵均有作用。 |
本品美沙拉秦是柳氮磺胺吡啶的活性成分,根据临床结果,口服本品后的治疗作用与直肠给药相似,均为局部作用,而不是全身作用。美沙拉秦的作用机制尚不清楚。炎性肠病患者体内白细胞移行增加、异常细胞因子产生、花生四烯酸代谢物产生增加(特别是白三烯素B4),炎症肠组织的自由基生成增加。本品在体内,体外均可抑制白细胞趋化、降低细胞因子及白三烯产生、清除自由基。各种属动物试验均显示药物的肾毒性。一般来说,毒性剂量超过人体治疗剂量的5—10倍。但动物试验未见胃肠道、肝脏或造血系统有明显毒性。 体外试验系统和体内研究均没有证据显示本品会导致突变。大鼠研究没有证据显示药物增加相关肿瘤发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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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一项病例对照研究中,甲苯咪唑与甲硝唑合并使用与史-约综合症/中毒性表皮融解坏死(SJS/TEN)的发生有可能相关。2.少数病例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3.对诊断的干扰:本药可使用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及血尿素氮增高。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除习惯性便秘者外,不需服腹泻药。6.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
1.由于存在对水杨酸盐类药物过敏的风险,故对柳氮磺胺吡啶过敏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出现不耐受本品的急性症状患者,如痉挛、腹痛、发热、严重头痛和皮疹,应立即停药。 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患者不推荐使用。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肾功能异常应留意本品可能引起的肾毒性。同时使用其它肾毒性药物,如非甾体抗炎药和巯嘌呤可能增加肾脏不良反应的风险。 3.治疗时应进行血和尿检查。推荐在给药前、给药2周后进行,其后每隔4周应进一步检查2—3次。如果结果一直正常,应该每3个月随诊或出现其它疾病的征象时立即随诊。 4.建议本品治疗应监浏血清尿素和肌酐,及尿沉渣和高铁血红蛋白。 5.应该在本品治疗过程中注意监测肺功能不全患者,特别是哮喘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