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布洛芬。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生产企业 |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53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3~0.6g(10~2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1岁~12岁儿童患者: (1)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mg/kg(0.66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2)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30mg/kg(1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 2.对本药物过敏者;曾有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病史的患者。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成分 |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
||
注意事项 |
1.肠胃病患者慎用。 2.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