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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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硝酸异山梨酯。 |
格列美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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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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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08 |
国药准字H2003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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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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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片剂:一次20~40mg,1日2次。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 |
用量:原则上,应根据目标血糖水平调整格列美脲片的剂量。格列美脲片的剂量必须是足以达到目标代谢控制的最低剂量。应用格列美脲片治疗过程中,必须定期测定血糖和尿糖水平。另外,建议定期测定糖化血红蛋白。如果发生漏服的错误,不得通过之后服用更大剂量的药物来纠正。用于处理无法在规定时间服药(尤其是忘记服药或不进餐)或各种原因下无本品口服法按时服药情况的措施必须由医生和病人双方讨论并同意。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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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 |
对4200例患者观察表明,本品耐受性良好。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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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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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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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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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1. 对本品过敏者,1型糖尿病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高渗综合征患者,严重肝肾功能损害和透析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禁用。治疗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大,需仔细观察,定期监测血糖及尿糖。妊娠期病人应换成使用胰岛素。对计划怀孕的病人,建议换用胰岛素治疗。 2. 若发生服药差错,如漏服一次药量,不可于下次服药时以大剂量来纠正。当病人的体重或病人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或出现其它情况,导致病人易出现低血糖或高血糖时应考虑调整剂量。为了达到治疗目的-最佳的1.血糖控制,坚持正确饮食、规律而有效的体育锻炼、必要时,实施减肥,与规律服用本药治疗同样重要。 3. 血糖未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临床征象是:尿频加剧、口渴加重、口干和皮肤干燥。在治疗的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加,需要给予特别观察。 4. 导致低血糖的因素包括: 不愿或者无能力合作(多见于老年患者) ; 营养不良, 饮食无规律或未及时进餐 ; 体力消耗和碳水化合物摄入的不平衡 ; 饮食改变 ; 饮用酒精,特别是在未及时进餐的情况下 ; 肾功能损害 ;肝功严重受损 ; 过量服用 ;某些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的内分泌系统出现失代偿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