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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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黄连、三七、白芷、阿胶、龙骨(煅)、白及、没药(制)、海螵蛸、茜草、龙血竭、甘草、珍珠、冰片。 |
柴胡、当归、川芎、茯苓、钩藤、首乌藤、白术(炒)、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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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葫芦岛国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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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043 |
国药准字Z2009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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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舒肝解郁,安神。用于精神抑郁、失眠、胸闷不适、纳少神疲,对更年期综合征者亦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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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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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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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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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凉血,化瘀止血。用于崩漏、呕血及便血等。 |
舒肝解郁,安神。用于精神抑郁、失眠、胸闷不适、纳少神疲,对更年期综合征者亦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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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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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服用本品期间,尤其用于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急慢性胃炎、溃疡性结肠炎等消化系统疾病患者,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过敏体质者慎用。 4.在治疗剂量内未发现有血栓形成倾向,长时间超剂量服用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孕妇慎用。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