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3.肥源性心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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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地尔硫卓。 |
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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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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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711 |
国药准字H2000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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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3.肥源性心肌病。 |
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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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咀嚼后咽下。成人,一次1片,一日1-2次,一日最大量不超过3片;儿童,一次半片,一日1-2次。 |
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除非特殊处方,否则推荐采用下述用法用量: 使用尼莫地平注射液治疗5-14天,继以尼莫地平片,每次60mg(2片),每日6次,服用7天。少量水送服完整片剂,与饭时无关。连续服药间隔不少于4小时。发生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减量或中断治疗。严重的肝功能不良,尤其是肝硬化,由于首过效应的降低和代谢清除率的下降,导致尼莫地平生物利用度的升高,疗效和副作用尤其是血压下降就会更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根据血压情况适当减量,如有必要,也应考虑中断治疗。 老年性脑功能障碍: 除非特殊处方,推荐剂量为每次30mg(一次1片),每日3次。少量水送服完整片剂,与饭时无关。口服尼莫地平片数月后,必须重新评价是否仍存在治疗的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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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浮肿、头痛、恶心、眩晕、皮疹、无力。 少见的不良反应( 心血管系统:心绞痛、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束支传导阻滞、充血性心衰、心电图异常、低血压、心悸、晕厥、心动过速、室性早搏。 神经系统:多梦、遗忘、抑郁、步态异常、幻觉、失眠、神经质、感觉异常、性格改变、嗜睡、震颤。 消化系统:厌食、便秘、腹泻、味觉障碍、消化不良、口渴、呕吐、体重增加、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轻度升高。 皮肤:瘀点、光敏感、瘙痒、荨麻疹。 其他:弱视、CPK升高、口干、呼吸困难、鼻出血、易激惹、高血糖、高尿酸血症、阳痿、肌痉挛、鼻充血、多尿、夜尿增多、耳鸣、骨关节痛、脱发、多形性红斑、锥体外系综合征、齿龈增生、溶血性贫血、出血时间延长、白细胞减少、紫癜、视网膜病变、血小板减少、剥脱性皮炎。 |
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按照CIOMSⅢ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703;安慰JN=692;无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2496;截止至2005年8月31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 使用尼莫地平治疗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和老年性脑功能障碍的不良反应(ADR)的报告频率总结于下表中。在每一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按递减顺序排列。 频率被定义为: 十分常见(1/10), 常见(1/100且 少见(1/1000且 罕见(1/10000且 非常罕见( 不良反应列表-适应症: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 按照CIOMSⅢ类别的频率(安慰剂-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1594;安慰剂N=l558;无对照研究:尼莫地平N=8049;截止至2005年10月20日),基于临床研究的药物不良反应如下: 常见项下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低于2%。 使用尼莫地平治疗的不良反应(ADR)的报告频率总结于下表中。在每一个频率组中,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按递减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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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妊娠妇女中的应用尚缺乏对照试验资料,故孕妇应用本品须权衡利弊。本品可经过乳汁排出,其浓度接近血药浓度,如哺乳期妇女确有必要应用本品,须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未查到老年人用药的临床资料,但建议老年患者可以从正常人常用剂量减半开始用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尚无足够的研究。拟在妊娠期应用本品时,必须依临床的严重程度审慎权衡利弊。哺乳期:尼莫地平及其代谢物能进入人类乳汁中,浓度与母体中血浆浓度的水平相同。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避免喂哺婴儿。体外受精:个别体外受精的案例中,钙拮抗剂与精子头部的可逆生化改变有关,可能导致精子功能损害。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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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3.肥源性心肌病。 |
作为尼莫地平注射液预先使用后的继续治疗,可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例如:记忆力减退,定向力和注意力障碍和情绪波动。治疗前,应确定这些症状不是由需要特殊治疗的潜在疾病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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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减缓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 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 3.本品最大降压效果常在14天后达到,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 4.应用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损害,表现为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明显增高及其他急性肝损害征象。停药可恢复。 5.本品在肝脏代谢,由肾脏和胆汁排泄,长期给药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肝肾功能受损者应用本品应谨慎。 6.皮肤反应多为暂时的,继续应用本品也可消失。有少数报道皮肤反应可进展为多型红斑和/或剥脱性皮炎。如果皮肤反应为持续性应停药。 7.本品由于可能与其他药物有协同作用,同时使用对心脏收缩和/或传导有影响的药物时应谨慎,并仔细调整所用剂量。 8.本品在体内经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进行生物转化,与经同一途径进行生物 |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 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 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 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 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 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