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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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文拉法辛。化学名称:(±)-1-[2-(二甲胺基)-1-(4-甲氧苯基)乙基]-环己醇盐酸盐,分子式:C17H27NO2·HCl分子量:31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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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新疆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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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285 |
国药准字H20070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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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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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
1.文拉法辛缓释片应该在早晨或晚间一个相对固定时间和食物同时服用,每日一次,用水送服。 2.应该整体服下避免掰开、压碎、咀嚼和泡于水中。 3.对于多数患者,推荐起始剂量为每天75毫克,单次服药,可根据病情将剂量递增到最大约每天225毫克,递增的间隔时间至少为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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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及正在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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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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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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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2.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常见食欲下降,便秘,恶心,呕吐,眩晕,口干,镇静,出汗(包括夜汗),虚弱/疲倦,高血压,紧张不安,呵欠,性功能异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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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5.癫痫患者应慎用。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闭角型青光眼、癫痫患者慎用;严重心脏疾患、高血压、甲状腺疾病、血液病患者慎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酌情减量;大剂量服用时应监测血压;孕妇和儿童应小心服用;患者出现有转向燥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应尽量避免烟酒;需停药时应逐渐减少剂量,避免骤停骤加;食物对本品吸收无影响,为减少胃肠道不良反应,要求在餐中或餐后服用,避免餐前空腹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