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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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仑膦酸钠 |
人工麝香、血竭、乳香、没药、水杨酸甲酯、桉油、薄荷脑、桂皮油、丁香罗勒油、樟脑、冰片、颠茄浸膏、麝香草脑、盐酸苯海拉明。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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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粤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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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303 |
国药准字Z44023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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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祛风湿,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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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每日早餐前至少30分钟空腹用200ml温开水送服,一次10mg,一日1次。 |
外用,贴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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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抗酸药和导泻剂因常含钙或其他金属离子如镁、铁等而会影响本药吸收。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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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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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祛风湿,活血、镇痛、消肿。用于风湿痛、筋骨痛、关节痛、腰腿酸痛以及跌打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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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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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皮肤破溃处禁用。4、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5、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经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