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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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阿仑膦酸钠 |
川芎、土鳖虫、苏木、桑寄生、续断、桑白皮、龙骨、黄柏、大黄、红花、海马、地龙、乌梅、白芷、鹿角胶、沉香、桑叶、冰片。辅料为:卡伯波树脂、甘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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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千禾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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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303 |
国药准字B2002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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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活血通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引起的局部肿胀、疼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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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每日早餐前至少30分钟空腹用200ml温开水送服,一次10mg,一日1次。 |
外用,清洁患处皮肤,揭除药贴上的塑料薄膜,贴敷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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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抗酸药和导泻剂因常含钙或其他金属离子如镁、铁等而会影响本药吸收。 |
偶见贴药处皮肤发红、发痒,停止使用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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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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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用于治疗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活血通络,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引起的局部肿胀、疼痛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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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骨代谢调节剂,为氨基二膦酸盐,与骨内羟磷灰石有强亲和力。能进入骨基质羟磷灰石晶体中,当破骨细胞溶解晶体,药物被释放,能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并通过成骨细胞间接起抑制骨吸收作用。其特点是抗骨吸收活性强,无骨矿化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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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早餐前至少30分钟用200ml温开水送服,用药后至少30分钟方可进食。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