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明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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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玄参、百部(制)、天冬、杜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辅料为:硬脂酸镁、蔗糖、滑石粉、明胶。 |
其组份为:每粒含烟酰胺100毫克,维生素B620毫克,维生素B210毫克,叶酸1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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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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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53 |
国药准字H22026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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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明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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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日3次,成人一次1粒,小儿酌减(服1/3--1/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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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过敏反应,个别有头昏、恶心,上腹不适、食欲不振等,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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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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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明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适用于复发性口腔溃疡(复发性口疮)、小儿疱疹性咽颊炎、唇炎、口角炎、舌炎等口腔炎症及白塞氏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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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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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便用。 8.请将本品故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本品所含药品成份过敏者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用药:妊娠早期服用过量有致畸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