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明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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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玄参、百部(制)、天冬、杜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辅料为:硬脂酸镁、蔗糖、滑石粉、明胶。 |
本品主要成份为:过氧化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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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伊春五加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健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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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4053 |
国药准字H13022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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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养明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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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清洁伤口,3%溶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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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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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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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养明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适用于化脓性外耳道炎和中耳炎、文森口腔炎、齿龈脓漏、扁桃体炎及清洁伤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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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高浓度对皮肤和粘膜产生刺激性灼伤,形成一疼痛,白痂。以本品连续应用漱口可产生舌乳头肥厚,属可逆性。本品溶液灌肠时,当含过氧化氢(H2O2)浓度0.75%可发生气栓或(和)肠坏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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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便用。 8.请将本品故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遇光、热易分解变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