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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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制川乌、制草乌、麻黄、木瓜、红花、乌梅肉、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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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力诺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美欣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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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2310 |
国药准字Z20133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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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症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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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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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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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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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运动后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 |
温经散寒,通络止痛。用于寒湿痹所致的手足四肢腰脊疼痛;风湿性关节炎见以上症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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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中氯唑沙宗为中枢性肌肉松弛剂。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在脊髓和大脑下皮层区抑制多突反射弧,从而对痉挛性骨骼肌产生肌肉松弛作用而止痛。对乙酰氨基酚为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起止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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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制川乌、制草乌。 2.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按规定量服用。不得任意增加服用量及服用时间。服药后如果出现唇舌发麻、头痛头昏、腹痛腹泻、心烦欲呕、呼吸困难等情况,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