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女性探亲时短期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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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左炔诺孕酮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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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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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12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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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女性探亲时短期避孕。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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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同居前两天开始服药,每晚一片,连服10~15天不能间断,同居超过半个月应接服复方短效口服避孕药。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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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糖尿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患者及40岁以上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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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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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女性探亲时短期避孕。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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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度恶心、呕吐,一般不需处理,可自行消失,如症状较重应向医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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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探亲避孕药,如同居超过13天,应改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或其他避孕措施;且一年内服用本品不得超过两个周期。2.如服药后2小时发生呕吐,应立即补服1片。3.本品可能使下次月经提前或延期,如逾期1周月经仍未来潮,应即到医院检查,以排除妊娠。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